觀塘綜合康復服務大樓上蓋工程承建商違規進行假日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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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塘綜合康復服務大樓上蓋工程的承建商--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振華工程有限公司及明順建築有限公司,違規在假日進行工程,於今日(一月十八日)及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31,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去年四月接獲市民舉報,指觀塘福塘道四號的綜合康復服務大樓地盤在星期日有建築工程發出噪音。環保署人員經調查後,確認該地盤在周日進行敲擊及棚架處理工程,而事前亦未有獲環保署發出許可證。環保署完成蒐證後,遂檢控該地盤的總承辦商(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及振華工程有限公司聯營)及分判商(明順建築有限公司)。環保署亦已聯絡社會福利署協助跟進事件,確保建築工程按法例進行。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建築業界應盡量安排工程在日間及非假日時段進行,並應盡責監督,減少對鄰近居民造成噪音滋擾。如有工序需在限制時間內(即平日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公眾假日的任何時段)進行,必須事先向環保署申領許可證,經評估符合法定要求及獲發許可證後方可進行,有關工程亦須按許可證規定,在施工時採取各可行的噪音緩解措施。建築工程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規定,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則可處罰款二十萬元。



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