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十五題:廚餘的處理
************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正利用現有污水處理廠設施進行廚餘與污泥共厭氧消化,以進行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試驗計劃(試驗計劃),作為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網絡的新增部分,以提升香港的廚餘處理能力。為此,政府正在大埔船灣滲濾液預處理廠興建廚餘預處理設施,預計每日可提供最多50公噸的預處理廚餘,供大埔污水處理廠的污泥厭氧消化系統進行共厭氧消化。有關工程已於二○一七年十二月動工,而有關設施預計於今年投入運作。關於廚餘的處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指出,二○一七年每日於堆填區棄置的廚餘量約為3 662公噸,按年上升1.7%,而經回收可循環再造的廚餘量僅佔廚餘總量的0.8%,政府會否推出進一步措施,減低於堆填區棄置的廚餘量及增加廚餘循環再造率;
 
(二)有否估計未來五年,每年廚餘回收設施的處理量及其佔廚餘總量的百分比為何;
 
(三)大埔區議會就試驗計劃提出的關注事項及政府對其回應為何;
 
(四)試驗計劃預計會產生的污泥及其他廢物的數量及其處置方式為何;
 
(五)鑑於試驗計劃處理的廚餘主要會來自大埔工業邨內食品工廠及區內其他工商業機構,政府會否考慮同時收集區內屋苑的廚餘供試驗計劃處理;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全港有多少個污水處理廠可進行廚餘與污泥共厭氧消化,以及它們每日可處理的廚餘總量為何; 
 
(七)過去三年,每年屋苑廚餘循環再造項目的執行情況,包括獲資助的屋苑數目及平均每天循環再造的廚餘的數量;會否向未參與該項目的屋苑推介該項目;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八)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和污泥處理設施T‧PARK自成立以來,每年(i)處理污泥所得的發電量及(ii)向電力公司出售電力(如有的話)所得款項分別為何?

答覆:
 
主席:

  環境局於二○一四年二月發表《香港廚餘及園林廢物計劃2014–2022》(《計劃》),並制訂四個應對廚餘的策略,包括全民惜食、食物捐贈、廚餘收集和轉廢為能。《計劃》內其中一項重要策略是設立「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回收中心)網絡,利用先進技術,將不能避免的廚餘循環再造成可再生能源及有用的物料。回收中心第一期位於北大嶼山小蠔灣,每天能夠處理200公噸廚餘,並已於二○一八年七月一日開始投入運作。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正就位於北區沙嶺的回收中心第二期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以開展詳細設計及建造工程;如可在二○一九年中前獲批撥款及批出合約,該設施可望最早於二○二二年投入運作,每天可處理300公噸廚餘。此外,環保署正就位於元朗石崗的回收中心第三期進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其後的環境影響評估的工作,而設施預計可於二○二六年投入運作,每天可處理300公噸廚餘。我們會繼續覓地發展餘下的回收中心。

  就陳克勤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為了加快提升本港整體的廚餘處理能力,環保署正與渠務署研究利用現有和未來的污水處理廠,推行「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試驗計劃(試驗計劃),以確立這技術在本地應用的可行性。首個試驗計劃會利用大埔污水處理廠的厭氧消化缸,同時在污水處理廠附近興建廚餘預處理設施,而該設施預計可在二○一九年上半年落成啟用,每日處理約50公噸廚餘。政府將會把「試驗計劃」推展至沙田污水處理廠,預計於二○二二年落成投入運作,每日的廚餘處理量也是約為50公噸。

  行政長官在二○一八年的施政綱領中提出,引入先導計劃以研究長遠實施由政府提供免費廚餘收集服務的可行性。視乎回收中心第一期及大埔污水處理廠的試驗計劃的運作情況和實際處理能力,我們正計劃在二○一九年下旬開展先導計劃,為部分工商業提供免運輸費及處理費的廚餘收集服務。我們亦會利用這兩個設施的部分處理量,免費收集及處理部分來自家居的廚餘,並會優先處理有廚餘分類及回收經驗的屋苑的廚餘。同時,政府已展開在全港推行家居及工商業廚餘分類收集的研究,按照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收集方案和所需的配套設施,以配合將來從家居及工商業界大規模收集及運送廚餘到相關處理設施的安排。有關研究將於二○一九年完成。我們會藉沙田污水處理廠的試驗計劃,測試在沙田的屋苑進行家居廚餘源頭分類、收集及回收的有關運作和配套要求。將來回收中心第二期落成後,我們亦會撥出部分處理量作先導計劃,處理從附近一些住宅收集到的家居廚餘。
 
  從源頭減少廚餘將仍是未來工作重點,我們會繼續推行惜食香港運動,進行各項宣傳和教育工作,包括電台及電視台有關減少廚餘的宣傳片、「大嘥鬼」海報、單張及口號、巡迴展覽、惜食講座、「惜食香港運動」網站、「大嘥鬼」臉書、減少廚餘的教材及減少廚餘良好作業守則等;並與工商業界合作推行「惜食約章」及「咪嘥嘢食店」計劃,以進一步深化公眾對「惜食、減廢」文化及廚餘分類和回收的認識及參與。
 
  環保署亦會繼續透過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環保基金)支援非政府機構推行剩食回收項目,由街市、零售商店及食物批發商收集仍可食用或快將過期的剩餘食物,並捐贈給社會上有需要的人士,以同時達到減少廚餘及關懷社會的目的。截至二○一八年十二月,環保基金已批出約6,800萬元予37個剩食回收項目,預計可以回收約6 900公噸剩餘食物,超過890萬人次受惠。

(二)隨着回收中心第一期和第二期,以及大埔和沙田的試驗計劃陸續投入運作,未來的廚餘回收設施的總處理量將會逐步增加。以二○一七年每日於堆填區棄置的廚餘量(即約3 662公噸)為基數,假設未來五年(二○一九至二○二三年)每日的廚餘棄置量與二○一七年相約,並且興建或計劃中的廚餘回收設施能如期落成,我們估計未來五年廚餘回收設施每年的最高總處理量及其佔有關年份廚餘總量的百分比如下:
 
年份 每年廚餘回收設施的最高總處理量(註一)
(佔廚餘總量的百分比)
2019 約90 000公噸(7%)(註二)
2020 約90 000公噸(7%)
2021 約90 000公噸(7%)
2022 約220 000公噸(16%)(註二)
2023 約220 000公噸(16%)(註二)
 
註一:如興建或計劃中的廚餘回收設施能如期落成。於二○一九至二○二三年間運作的廚餘回收設施包括回收中心第一期(已於二○一八年七月投入運作)、大埔試驗計劃(將在二○一九年上半年啟用)、沙田試驗計劃(預計於二○二二年投入運作),以及回收中心第二期(預計於二○二二年投入運作)。
 
註二:在這些年份,回收中心第一期和第二期還分別在起動階段。由於回收中心在起動期間的處理量將視乎其厭氧細菌的生長情況,而由設施試運行日起計算,一般需時約一年才可達至設計的廚餘處理量,因此兩個回收中心在這些年份未必能達到最高總處理量。
 
(三)環保署在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就涉及大埔污水處理廠的試驗計劃諮詢大埔區議會轄下的環境、房屋及工程委員會。當時委員較關注的事項包括(i)在處理廚餘的過程中所產生的氣味是否會對附近環境及人體造成影響;(ii)根據甚麼指標評定該項試驗計劃成功與否;以及(iii)會否將該項試驗計劃推廣至住宅。環保署當時的回應分別如下:(i)在處理廚餘及污泥期間不會排放任何有害氣體;至於可能造成的氣味問題,環保署會在現場進行監察及採取相應的污染控制措施,包括將所有可能會發出氣味的源頭密封、採用負壓式設計防止氣味外洩,以及安裝除臭及抽風系統等;(ii)我們會以生物氣產量作為指標,比較污泥厭氧消化和廚餘與污泥共厭氧消化分別所產生的生物氣量:兩者差距愈大,即「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技術的效益愈顯著;以及(iii)試驗計劃的目的是確立「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技術的可行性,作為制訂中、長期發展路線和行動計劃的依據。

(四)根據顧問的評估,試驗計劃預計只會產生少量由廚餘經預處理分離出來的雜質送到堆填區棄置;而廚餘與污泥共厭氧消化後的污泥,則會按照現行污水廠處理污泥的安排,經脫水後送往屯門T‧PARK[源.區]處理,轉廢為能。
 
(五)作為試驗計劃的組成部分,廚餘預處理設施的運作需要配合計劃的進度,以測試廚餘和污泥的混合比例及不同操作參數。故在運作初期,我們將主要利用從設施鄰近食物製造廠收集的廚餘進行試驗,以調試廚餘和污泥混合比例及其他操作參數。正如上文所述,行政長官在二○一八年的施政綱領中提出引入先導計劃以研究長遠實施由政府提供免費廚餘收集服務的可行性。我們會視乎大埔污水處理廠的試驗計劃的運作和試驗情況,利用部分處理量免費收集及處理部分來自家居的廚餘。
 
(六)正如上文所述,除大埔污水處理廠外,我們將會把試驗計劃推展至沙田污水處理廠,預計於二○二二年落成投入運作,每日的廚餘處理量約為50公噸。若試驗成功,我們會與渠務署研究進一步擴大大埔污水處理廠的廚餘處理量及將該技術擴展至其他已有或將有污泥厭氧消化設施的污水處理廠,例如元朗及洪水橋污水處理廠。至於它們可處理的廚餘總量則有待進一步研究。
 
(七)自二○一一年七月,環保基金推出「屋苑廚餘循環再造項目」資助計劃,預留6,000萬元資助私人屋苑安裝現場廚餘處理設施及舉辦相關教育及宣傳活動,以鼓勵居民參與廚餘回收,提升他們對減少廚餘、廚餘源頭分類及循環再造的意識。環保署並為上述項目設立服務平台,為有興趣參加的屋苑提供技術支援,以及舉辦簡介會,邀請屋苑業主立案法團和管理公司參與,介紹技術資訊、申請手續及分享廚餘回收的經驗。過去三年,「屋苑廚餘循環再造項目」資助計劃的執行情況概括如下:
 
年份 獲資助屋苑數量(註三) 廚餘循環再造總量(註四)(公噸)
2015-16 20 292
2016-17 24 469
2017-18 23 508
 
註三:包括該年度批出的新項目、延伸項目及較早年度批出而仍在進行的項目。
 
註四:有關數字不一定代表該年度批出項目的廚餘收集量。由於在項目獲批後,屋苑須為項目進行預備工作,如招募員工、安排租置廚餘堆肥設備的招標等,因此有機會未能於同年開展廚餘回收活動。此外,獲資助屋苑須持續推行廚餘回收活動24個月,而較早年度批出的項目於其開展日期往後仍會進行廚餘回收,故有關數字會包括較早年度批出而仍在進行的項目。
 
(八)回收中心第一期已於二○一八年七月一日開始接收來自工商業界的廚餘,並就各機組運作進行測試。為確保小蠔灣一帶供電的效率和持續性不受回收中心第一期的供電系統影響,用以連接回收中心的能源設備不但需要達至高水平,而且必須通過多項嚴謹的測試,才能正式接駁到電力網絡及售賣所產生的剩餘電力。我們現正進行最後階段的測試,預計會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當完成所有輸電測試後,預計回收中心第一期每年可最多輸出約1 400萬度剩餘電力至電力網絡。
 
  至於污泥處理設施T‧PARK[源.區]方面,自營運以來(即二○一五年四月至二○一八年十二月),T‧PARK[源.區]每年發電量及售電金額概列於下表。
 
年份 總發電量
(百萬度)
輸出公眾電網的發電量
(百萬度)
售電金額
(萬元)
2015
(4月至12月)
28.93 1.46 32
2016 49.61 2.22 41
2017 47.48 2.45 65
2018 46.01 2.46 69(註五)

註五:二○一八年售電金額為臨時數字,實際售電金額可能會隨年度總結作調整。
 
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