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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記自家農場豬」連鎖店造成噪音煩擾及妨礙執法人員被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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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朗牡丹街的連鎖肉食店「安記自家農場豬」因持續使用揚聲器叫賣,對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煩擾,及其店員妨礙公職人員執法,肉食店及兩名店員分別於今日(一月十五日),和去年十月二十三日及十二月四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10,500元。其中一名店員因妨礙執法須負上個人刑事責任及被罰款4,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去年多次接獲市民投訴上述豬肉店以揚聲器持續大聲叫賣。 環保署執法人員去年三月到場調查發現有店鋪職員使用手提揚聲器大聲叫賣。經評估後,確認發出的噪音構成煩擾。期間涉案豬肉店一名店員拒絕向執法人員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故意阻延公職人員執法。及後該店鋪的叫賣噪音持續,執法人員去年四月再採取執法行動。環保署經蒐證後,按《噪音管制條例》向屢次違規的豬肉店及涉案店員作出檢控。

  經過連串執法行動後,上述店鋪高聲叫賣的情況已有改善。環保署十分關注有連鎖經營店鋪在多個地區的分店造成噪音煩擾。環保署會繼續密切監察及嚴厲執法,以打擊相關店鋪的違法行為。

  發言人提醒零售店鋪與商販負責人,為招徠顧客而播放宣傳錄音,必須盡量將聲量限於店鋪內,不可對店外其他人士或附近居民造成煩擾,否則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被處罰款一萬元。發言人亦提醒業界人士,根據《噪音管制條例》,故意抗拒、阻延或阻礙公職人員執法,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五萬元。
 
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2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