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成功檢控工程承辦商及貨車司機在大澳非法棄置園藝廢料
****************************

  ​一名樹藝工程承辦商和一名貨車司機在大嶼山大澳非法棄置廢木及泥頭,兩人今日(一月十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15,000元。

  去年六月,有熱心市民向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舉報有人在大澳龍盛街從貨車卸下樹木廢枝及泥頭後離去,涉及的面積約為10.5平方米,對行人構成危險和不便,及造成環境衞生問題。環保署根據該名市民提供的車牌號碼,追查到涉案的樹藝工程承辦商及司機,經蒐證後按《廢物處置條例》向他們提出檢控。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工程承辦商及運輸業界人士,必須依法妥善把建築或其他工商廢料運送至政府的廢物處理設施,否則可被環保署檢控。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和監禁六個月。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呼籲市民如目睹任何人士非法棄置建築或其他工商廢物,可拍下錄像片段或照片致電環保署熱線2838 3111舉報。  



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