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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營盤樓宇建築地盤違規在周日使用機動設備進行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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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營盤建築地盤總承建商合記工程有限公司及分判商港榮地基工程公司違規在星期日使用機動設備進行建築工程,今日(一月十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20,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去年三月接獲市民投訴,指西營盤忠正街及奇靈里交界的地盤在星期日進行建築工程造成噪音滋擾。環保署人員經調查後證實,涉案的地盤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未申領建築噪音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星期日違規使用機動設備,包括挖土機和發電機進行圍板工程。環保署在完成調查及蒐證後,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涉案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

  《噪音管制條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建築工程應盡量安排在非假日的日間時段進行,減少對周遭人士造成滋擾。建築工程若有必要在限制時段(即平日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公眾假日的任何時段)進行,必須事先向環保署申領許可證。在施工時只可使用許可證訂明的機動設備,並落實消減噪音措施,把噪音影響減至最低,否則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則可處罰款二十萬元。
 
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