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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因遲付代通知金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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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乘風險管理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代通知金予一名僱員,涉及款項共約十二萬一千元,被勞工處檢控。該僱主今日(一月十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五萬元。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代通知金給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會嚴厲執行《僱傭條例》,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