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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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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的建議,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行的每小時34.5元調升至每小時37.5元,增幅為3元或8.7%。

  《2019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將於下星期五(一月十八日)在憲報刊登,並於一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會。在立法會通過後,經修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五月一日(即今年的勞動節)實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衷心感謝委員會主席王沛詩大律師和全體委員辛勞及卓越的工作,完成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重要及具挑戰性任務。

  羅致光博士說:「政府已審慎考慮委員會的報告,並認為委員會已透過全面及持平的討論,適當履行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法定職能。」

  他補充:「法定最低工資自二○一一年五月一日實施以來,低薪僱員的收入持續得到改善,就業市場大致保持穩定。法定最低工資運作暢順,有賴社會各界的支持及持份者的合作。」

  《最低工資委員會2018年報告》的全文可於委員會網頁瀏覽(網址:www.mwc.org.hk)。

  政府亦會於一月十八日在憲報刊登《2019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並於一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會。該份公告修訂記錄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如須就某工資期支付予僱員的工資款額不低於每月15,300元(現時為14,100元),僱主便可獲豁免記錄有關僱員於該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為配合法定最低工資修訂水平的實施,經修訂的金額上限將會與新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同日生效,即今年五月一日。
 
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