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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核電站發生由天災引致的核事故對香港造成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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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范國威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答覆:

問題:

  鑑於超強颱風山竹於去年九月吹襲香港期間造成廣泛破壞,而位於廣東省大亞灣、台山、陽江及陸豐的核電站與香港的距離最多只有220公里,有不少市民關注該等核電站發生由天災引致的核事故對香港造成的威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上述核電站每間在山竹吹襲期間錄得的最高持續風速及陣風風速,以及其附近海域錄得最大風暴潮和最高潮位的高度;每間核電站的設計可承受最高風壓為何;

(二)政府防禦山竹的工作有否包括向廣東省當局查詢省內核電站的防風措施及應急計劃,以及在山竹吹襲後有否接獲廣東省當局通報該等核電站的受災情況(包括有否發生安全事故);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在《天災應變計劃》訂明,當發生了可能對該等核電站造成破壞的大型天災(例如颱風、地震或海嘯)時,政府須盡快向廣東省當局查詢核電站的受災情況,並公布查詢結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核電站在內地的建造和運行,受國家有關民用核設施的法規所管制,這些法規參照相關的國際標準而制訂。內地核電站在選址時,都會分析廠址地區300至400公里範圍內,歷史上曾經發生過的熱帶氣旋,推算出廠址海域可能發生的最大風暴以及颱風帶來最大損害的演進路徑,在設計中針對性地留有足夠的防洪容量;另外,還充分考慮其他極限事故如地震、海嘯、飛機撞擊等影響。例如,核電站廠房使用鋼筋量遠遠超過普通建築,廠房結構強度極高,能抵禦超強颱風、飛機撞擊等情況,以確保不會對核電站安全產生影響。核電站防波堤在設計時充分考慮設計基準洪水位、最大颱風量,以及在颱風情況下因相應風速而升高的海浪高度。此外,根據國家法規要求,每一個核電站需要制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有計劃、有步驟地展開應對行動,保證核電站的安全。

  大亞灣核電站(包括廣東核電站(廣核站)和嶺澳核電站(嶺核站))的距離與香港較近(位於香港市區東北約50公里),粵港兩地政府之間設有恆常的合作和溝通渠道,就核事故監測和通報安排等事宜作定期檢討,確保一旦發生事故時,當局能及早獲得消息,採取相應行動。就此,香港與廣東省早於九十年代中期已就大亞灣核電站建立了官方應急通報渠道及時間,包括在兩個工作天內通報非緊急事件,以至即時通報站外嚴重情況。多年來,大亞灣核電站事故通報機制一直行之有效。此外,香港特區政府已制訂一套全面的《大亞灣應變計劃》,訂明萬一核電站發生輻射外洩事故,各個政府部門即時需要採取的應急措施,以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該計劃亦訂明,為免核電站洩漏輻射甚或只是傳言造成恐慌,政府必須盡早透過傳媒、互聯網及其他溝通渠道,及時向公眾提供準確和適當的資訊和建議,通知市民應注意的事項及採取應有的保護措施。

  至於廣東省的其他核電站,最接近的距離香港約130公里,其他的則距離更加遠。基於國際標準的一般評估顯示,所有位於大亞灣以外的核電站,對香港的威脅很小,風險甚低。雖然如此,有見廣東省近年在核電設施方面的發展,特區政府和廣東省核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核應急辦)已為省內新建核電站制訂了事故通報機制,確保香港政府獲得充分的資訊,作出應變。此外,特區政府所制訂的《大亞灣應變計劃》,亦適用於大亞灣以外已投入運作的所有核電站。

  就范議員的具體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根據所得資料,超強颱風山竹於二○一八年九月十六日早上減弱為強颱風,並於當日下午五時前後在廣東省台山沿海登陸。根據從內地所得的資料,山竹抵達廣東省時,受最強烈吹襲的核電站為大亞灣核電站,最高風速達每秒41.75米,即每小時約150公里。山竹登陸前後,根據海洋部門公開的資料,核電站附近的內地海域各監測點錄得風暴潮高潮位基本分布於一至三米。山竹颱風高潮位遠低於設計基準,以大亞灣核電站為例,廠址地坪標高為六點五至七米,而防波堤高度達13.8至14米,所以對核電站安全沒有產生任何影響。因此,雖然山竹引起的強風和風暴潮對多地造成嚴重破壞,它並無影響廣東省內核電站的安全。

(二)在山竹吹襲廣東省前後,特區政府與廣東省相關當局及核電企業就省內核電站的防風應急安排進行密切聯繫,以了解電站的安全情況。我們知悉,為應對山竹的侵襲,廣東省核應急辦於該颱風到達前幾天,已額外提早部署防禦颱風應急準備工作,包括檢查落實核應急預案和應急物資儲備;調試保障核應急指揮系統;要求電站加強後備電源和路線維護;進一步加強氣象、電力、通信等核應急成員單位和核電站的資訊交流與工作聯繫等等。各核電站亦預早進行防風準備檢查,以及通信、後勤、應急物資保障等工作。廣東省核應急辦亦就核電站啟動事故應急響應程序向特區政府作出通報。內地當局與管理省內核電站的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於颱風登陸前後,通過不同媒介(包括電視、電台、報紙、網頁、微信、微博等)向公眾發布省內四座核電站的颱風防禦工作、應急措施以及安全狀況等資訊。在風暴吹襲期間,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加強了輻射應急監測保障,確保颱風期間有效獲取環境伽瑪劑量率和氣象資料。廣東電網密切注視核電電網安全,確保颱風期間核電廠送和受電通道完整。各電站亦對山竹的動向以及防風措施的效能進行24小時監測。颱風過後,省內11台機組均保持安全狀態。

(三)特區政府重視核電站的安全。提問中的各核電站的運行(包括應急安排)受國家法規嚴格管制。《大亞灣應變計劃》以及上文第二和第三段所述的通報機制,都適用於大亞灣核電站及其他核電站的安全事故,包括各種天然災害的情況。就今次山竹吹襲,特區政府已根據有關通報機制主動與廣東省相關當局作出聯繫,以索取相關應急安排的資訊。因此不需在《天災應變計劃》中另作提述。我們日後會繼續透過現有通報機制,與內地有關方面就核電站的應急事宜保持溝通,確保在有需要時,我們能採取適切的措施,並向公眾發放所需信息。

  多謝主席。
 
2019年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