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野豬造成的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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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近年接獲野豬出沒或造成滋擾的投訴宗數持續上升,由二○一三年294宗上升至二○一七年738宗,而香港島的個案宗數同期由98宗上升至324宗,升幅為各區之冠。此外,據報漁護署於去年一月至七月期間單單在南區已接獲111宗野豬出沒或滋擾的報告。該等數字反映野豬的活動範圍已擴展至市區,嚴重威脅市民的人身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漁護署分別接獲多少宗(i)野豬出沒或造成滋擾的投訴,以及(ii)野豬破壞公物和傷人的報告,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是否知悉現時全港各區議會分區野豬的數目分別為何;若否,會否作出估算;
 
(三)鑑於政府在去年表示,漁護署「正全面檢討管理野豬的策略和措施,因此自二○一七年起已暫停安排野豬狩獵隊進行狩獵行動」,並於同年十月推出為期兩年的野豬避孕及搬遷先導計劃(先導計劃),該項檢討將於何時完成,以及至今獲接種避孕疫苗的野豬的數目;先導計劃的成效為何;若成效不彰,會否讓野豬狩獵隊恢復狩獵行動;及
 
(四)過去五年,市民因餵飼野豬而被檢控的個案宗數為何;會否加強與曾有野豬出沒地點附近的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和居民的聯繫工作,並指導他們如何防範野豬的襲擊? 
 
答覆:
 
主席:

  政府十分關注野豬對市民所造成的滋擾及潛在危害;我們正檢視現時處理野豬的管理措施和策略,並會稍後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提交討論文件。

  經諮詢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後,就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漁護署在二○一八年一月至十月共接獲679宗有關野豬出沒或滋擾的報告,當中五宗涉及野豬傷人個案;漁護署並沒有備存野豬破壞公物的數字。按地區劃分的野豬出沒或滋擾的報告及傷人個案表列如下:
 
地區 野豬出沒或滋擾的報告/
傷人報告(註)(宗)
中西區 70(1)
灣仔區 69
東區 42
南區 173(1)
油尖旺區 0
深水埗區 2
九龍城區 7
黃大仙區 9(1)
觀塘區 8
葵青區 8
荃灣區 36
屯門區 38
元朗區 10
北區 26
大埔區 40(2)
沙田區 50
西貢區 86
離島區 5
註:括號內為傷人報告宗數。

(二)野豬過往主要在新界鄉郊地區出沒。然而,根據漁護署的調查,現時野豬已於全港不同地區出沒。由於野豬一般以個體或細小群落形式出沒,行蹤隱秘,分布廣泛及活動範圍非常大,漁護署並無全港野豬數目的資料,技術上現時亦沒有可靠方法就本港野豬數目進行統計。
 
(三)為處理野豬滋擾的問題,漁護署會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包括控制野豬造成的滋擾及監察野豬種群、減少吸引野豬的食物來源,以及進行公眾教育,提醒市民切勿餵飼野生動物(包括野豬),以緩解野豬對市民造成的滋擾,並會定期評估措施的效用。

  為更有效控制野豬在民居可能造成的滋擾,漁護署正全面檢討野豬的管理措施和策略。考慮到社會上不同的意見,以及一些關注動物權益團體的反對,漁護署自二○一七年起已暫時停止由民間狩獵隊安排的野豬狩獵行動,待完成管理措施和策略的檢討工作後,再作決定。
 
  在暫停狩獵行動後,漁護署加入以避孕及搬遷先導計劃(先導計劃)處理在民居附近覓食的野豬造成的即時滋擾。漁護署會為捕獲的野豬進行避孕及/或搬遷。先導計劃推行至今,每次行動平均捕獲三頭野豬,較過往以狩獵方式捕獵野豬的效率(平均每次少於一頭)為高。此外,漁護署利用避孕疫苗及手術為造成滋擾的野豬避孕/絕育是全球首創的試驗計劃,目標是要評估避孕疫苗的成效及實地永久絕育手術的可行性。避孕/絕育計劃於二○一八年二月正式開始,截至二○一八年十二月,漁護署在香港各區一共為54隻野豬避孕/絕育。漁護署預計於二○一九年底會完成有關評估。

(四)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香港法例第170章),於指明的禁止餵飼地方包括金山、獅子山及城門郊野公園、大帽山郊野公園的部分地區、大埔滘自然護理區、鄰近大埔道之郝德傑道地區及大埔道琵琶山段,餵飼野生動物(包括野豬)會被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漁護署有派員定期在指明的禁止餵飼地方進行巡邏。在過去五年,共有三宗在指明的禁止餵飼地方餵飼野豬的成功檢控個案。
 
  如漁護署發現野豬在指明的禁止餵飼地方外被餵飼食物吸引而習慣在民居附近覓食,會在有關地點的合適位置掛上橫額或張貼海報,提醒市民切勿餵飼野生動物。若環境許可,漁護署亦會設置紅外線自動相機,監察餵飼和野豬出沒的情況,並把收集到的情報轉交有關部門,及會引用《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香港法例第570章)向有關違規人士發出$1,500的定額罰款通知書,並跟進餵飼所引起的環境衞生問題。漁護署亦會繼續向可能受影響的市民、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及當區區議員提供意見,以處理及預防野豬造成的滋擾問題。
 
  另外,考慮到餵飼野生動物會令牠們誤以爲有穩定的食物供應,而吸引牠們經常於市區或民居附近出沒,漁護署現正進行一系列宣傳及教育活動,當中包括在電視、電台及公共交通工具進行宣傳,以及舉行同樂日、巡迴展覽、公眾講座和參觀活動等,以宣傳餵飼野生動物的負面影響。漁護署早前亦推出電視宣傳短片連同一系列名為「唔好餵喇」的微電影,於漁護署社交平台及公眾場所播放,藉此告知市民餵飼野生動物的負面後果。此外,漁護署亦已聘請承辦商,自去年十一月起在《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指明的禁止餵飼地方試行教育計劃,不僅與市民分享關於野生動物的資料,同時亦會勸籲他們切勿餵飼野生動物(包括猴子及野豬)。



2019年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