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通過檢討專營巴士票價調整安排及城巴(專營權一)和新巴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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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一月八日)通過檢討專營巴士票價調整安排的結果,決定票價調整安排的組成因素維持不變,但可依據的票價調整幅度方程式所用的生產力因素數值及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作出修訂,並同時決定批准城巴有限公司(香港島及過海巴士網絡專營權)(城巴(專營權一))及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新巴)在計及兩家專營巴士公司各自的專營巴士豁免隧道費基金的紓緩作用後,對乘客的實際加權平均票價加幅分別為7.0%及5.6%。新收費將於今年一月二十日起實施。

  就檢討專營巴士票價調整安排方面,在現行機制下,政府在評估巴士票價調整時,會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

(一)自上次調整票價以來的營運成本及收益的變動;
(二)未來成本、收益及回報的預測;
(三)營辦商需要得到合理的回報率;
(四)市民的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
(五)服務的質與量;及
(六)可依據的票價調整幅度方程式的運算結果,該結果只供參考,票價不會根據方程式的運算結果而自動調整。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檢視了現行票價調整安排,認為現行安排基本上能在讓專營巴士維持穩當服務和顧及市民負擔能力及接受程度之間取得平衡。行政會議決定票價調整安排的組成因素維持不變,並繼續以全盤的方式考慮該等因素。而根據最新的金融市場數據,政府更新了可依據的票價調整幅度方程式所用的生產力因素數值,由零修訂為每年+0.3%,以及把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由現時的9.7%更新至8.7%,使營辦商的固定資產平均淨值回報率達到或超出8.7%時,營辦商會以提供票價優惠的方式,與乘客均分超出的利潤。新安排會於今日起適用於所有專營巴士營辦商。」

  為了讓數據可更頻密地更新,以反映最新的市場情況和專營巴士營辦商的經營環境,政府將每隔一段時期,例如每三年,對票價調整安排進行檢視,並特別集中更新生產力增幅和加權平均資本成本。
 
  就城巴(專營權一)及新巴的加價方面,行政會議在審批其申請時,已按上述安排作出全盤考慮,並已充分考慮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政府發言人表示:「城巴(專營權一)及新巴上一次加價已是二○○八年六月。隨着新鐵路線的開通,兩家巴士營辦商的載客量均有下跌,而員工薪酬按年上升及燃料成本增加亦令其營運成本增加。現時城巴(專營權一)及新巴營運已錄得虧損。二○一七╱一八年度,城巴(專營權一)錄得虧損260萬元,新巴則錄得虧損510萬元。若車費水平維持不變,兩家巴士營辦商在未來數年會繼續面對更大幅度的虧損。」
 
  政府發言人續說:「根據政府的財務預測,即使按城巴(專營權一)和新巴的建議加價12.0%,其業務仍會錄得虧損。政府認同專營巴士公司的財務可持續性對於其提供適當而有效率的公共巴士服務十分重要,然而我們也必須平衡乘客的負擔能力及接受程度。逐步增加票價的做法對市民來說會較為容易接受。」
 
  在考慮和平衡了票價調整安排下的所有因素後,行政會議決定批准城巴(專營權一)和新巴的整體加權平均加幅為9.9%,而在計及行政長官早前在其二○一八年《施政報告》中公布的專營巴士豁免隧道費基金所帶來的紓緩作用後,城巴(專營權一)及新巴乘客所須負擔的加幅將由9.9%,分別減至約7.0%及5.6%。獲批准的加幅均低於綜合消費物價指數(+34.20%)及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60.56%)自上次加價以來的變動,以及按可依據的票價調整幅度方程式運算出來的結果(+33.05%)。然而,如果兩家巴士公司財務狀況在加價後仍欠理想,該兩家公司可能會考慮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再次提出加價申請。
   
  與此同時,行政會議亦批准城巴(專營權一)與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聯營的過海路線票價調高約7.0%,而新巴與九巴聯營的過海路線票價調高約5.6%。九巴因這些路線加價所得的額外收入,會存入其專營巴士豁免隧道費基金,以降低其正由政府審議的加價申請幅度。
   
  實施新收費後,約有九成的城巴(專營權一)的乘客及九成七的新巴乘客將完全不會受到加價影響或每程需多付不超過1元。另外約有一成的城巴(專營權一)的乘客及3.3%的新巴乘客每程需要多付1元以上。至於九巴方面,約九成四的九巴乘客不受影響,而約有6.1%的九巴乘客則會每程多付0.2元或以上。可在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下,以每程兩元優惠票價乘坐交通工具的受惠人士,不受加價影響。
   
  政府會繼續鼓勵各巴士營辦商在未來數年採取措施,透過不斷改善服務,爭取更多乘客,以及持續重組低使用率的路線,從而改善財務狀況。政府亦會繼續按既定機制處理加價申請。



2019年1月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