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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提醒「居屋2018」的申請者確認同時申請「綠置居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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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出售綠表置居計劃單位2018」(「綠置居2018」)現正接受申請。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今日(一月二日)提醒有意申請的人士,遞交申請表的截止日期為二○一九年一月十日。

  為方便曾申請「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2018」(「居屋2018」)的有效綠表申請者參加「綠置居2018」,房委會試行簡化有關程序,並於早前發信和發短訊予每一位「居屋2018」的有效綠表申請者,通知其「居屋2018」申請將會轉至「綠置居2018」。該通知信夾附一份回條及聲明書,請他們填妥及交回兩份文件,以回覆是否同意:
 
  (1)將「居屋2018」申請轉至「綠置居2018」;
  (2)將「居屋2018」申請表上申報的的個人資料供房委會及房屋署作審核「綠置居2018」申請之用;及
  (3)於購得綠置居單位後須把現居公屋單位交回,以及其他申請的規定。
 
  發言人強調:「如已交回聲明書和回條,並表示同意上述轉至『綠置居2018』安排,便毋須再遞交『綠置居2018』申請表。但若因個人意願而要更改家庭組合或更換申請人,則須重新遞交申請表。」
 
  房委會會檢視試行簡化有關程序的運作經驗,於二○一九年推售居屋和綠置居時,研究進一步簡化程序,便利申請者。
 
  房委會會於稍後時間再次發出短訊提醒上述申請者。
 
  若是房委會或房屋協會公屋/出租單位住戶,須將回條和聲明書交回所屬屋邨辦事處/租約事務管理處。
 
  若持有「綠表資格證明書」的申請者,則須將回條和聲明書連同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正本,親身送交或郵寄至觀塘綠置居銷售小組。
 
  若是「長者租金津貼計劃」的受惠者,則須將回條和聲明書親身送交或郵寄至觀塘綠置居銷售小組。
   
  至於「綠置居2018」的新申請者,若居於房委會轄下公屋單位的申請者,一如以往的出售資助房屋計劃,須先行將申請表交由所屬屋邨辦事處/租約事務管理處核實其綠表資格。經核實的表格,會由該些辦事處轉交觀塘綠置居銷售小組跟進,而申請人毋須親身遞交表格至綠置居銷售小組辦事處。
 
  居於房屋協會出租單位的申請者, 亦須先行將申請表交由所屬屋邨辦事處核實其綠表資格,然後把已核實的表格交往觀塘綠置居銷售小組辦事處,郵寄或親自前往遞交均可。

  持有「綠表資格證明書」的申請者,須連同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正本將申請表交往綠置居銷售小組辦事處, 郵寄或親身前往遞交均可。

  至於持有由房屋署簽發有效「保證書」的房屋署屋宇事務助理職系人員和「長者租金津貼計劃」的受惠者,須將申請表交往其所屬屋邨辦事處和房委會申請分組「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專責小組跟進。
 
  發言人提醒有意申請「綠置居2018」人士必須詳細閲讀「申請須知」和「交表須知」,並按所載的方式遞交申請表格。

  觀塘綠置居銷售小組辦事處位於觀塘開源道33號建生廣場一樓,在申請期間的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日(包括公眾假期)上午八時至晚上七時。房委會樂富客務中心將不會收集「綠置居2018」申請表。

  有關「綠置居2018」的申請詳情已上載房委會網頁www.housingauthority.gov.hk/gsh/2018。如有查詢,可致電房委會銷售熱線2712 8000。
 
2019年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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