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扶弱基金和其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專款接受新一輪申請
**************************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開始接受攜手扶弱基金(基金)恆常部分第十二輪及基金的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專款(專款部分)第五輪的申請,歡迎非政府福利機構及合資格中小學遞交申請。
          
  政府於二○○五年設立攜手扶弱基金,推動社福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共同扶助弱勢社群。基金透過政府提供的配對資金,鼓勵商界夥伴捐贈以支持非政府福利機構推行福利項目。政府至今已注資共12億元,當中八億元用作基金恆常部分,扶助弱勢社群,而其餘四億元用作專款部分。專款於二○一五年推展以來,透過民商官學四方合作,為基層家庭中小學生推行更多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協助他們全人發展。
          
  社署發言人表示,基金透過十一輪恆常部分撥款申請,共批出超過四億三千七百萬元配對資金予185間非政府福利機構,與1 500多間商業機構攜手為一百多萬名弱勢人士提供923項社會福利計劃。專款部分首四輪的申請得到各界熱烈支持,共批出約一億八千萬元撥款,以推行239個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而參與項目的商業機構有超過300間,惠及超過十萬名中小學生。

  兩項申請的撮要如下:
 
  恆常部分第十二輪申請 專款部分第五輪申請
合資格申請者 凡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機構
  • 凡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機構
  • 公營中小學,包括官立學校、資助學校和按位津貼學校,以及直接資助計劃學校
項目內容 為弱勢社群推行福利項目 為基層家庭中小學生推行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
申請須知
及表格
社署網頁:
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partnership
社署網頁:
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dedicatedportion
截止日期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一階段)及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第二階段)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基金恆常和專款部分的詳情已上載社署網頁(www.swd.gov.hk)。有關基金申請的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聯絡社署攜手扶弱基金秘書處(電話:2892 5104/2892 5306)或電郵至pmpfd@swd.gov.hk



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