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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荷蘭工作假期計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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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荷蘭雙邊工作假期計劃將由二○一九年一月一日(星期二)開始接受申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歡迎該計劃生效,並說:「我們樂見工作假期計劃深受青年人歡迎,讓他們擴闊視野,並在外地文化下獲取生活和工作經驗。我相信青年交流將進一步加強香港與荷蘭的雙邊關係。」

  荷蘭駐香港總領事呂安微表示:「我歡迎所有香港青年人把握這個獨特的新機遇到荷蘭體驗。我亦希望荷蘭的青年人同樣到香港體驗。我期待這計劃可進一步促進雙方的聯繫。」

  香港與荷蘭於四月簽署諒解備忘錄,設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工作假期簽證可讓香港和荷蘭的青年人在東道經濟體系逗留最多十二個月。他們可在此期間從事工作以賺取旅費及/或報讀短期課程。

  有關簽證的申請詳情,來自香港的申請人可瀏覽荷蘭駐香港總領事館的網址(www.netherlandsandyou.nl/your-country-and-the-netherlands/hongkong/travel-and-residence/working-holiday-programme-with-the-netherlands)。來自荷蘭的申請人則可聯絡香港入境事務處,電話為二八二四 六一一一;或透過該處網頁獲取有關資料,網址為www.immd.gov.hk

  政府提醒工作假期計劃參加者應於出發前做好資料搜集,了解夥伴經濟體系的就業、住宿和生活情況及當地的相關法規。

  自二○○一年起,香港已先後與新西蘭、澳洲、愛爾蘭、德國、日本、加拿大、韓國、法國、英國、奥地利、匈牙利、瑞典及荷蘭簽訂工作假期計劃,至今已有約88 000名香港青年人參與這些計劃。有關工作假期計劃的資料,可瀏覽勞工處的專題網頁www.whs.gov.hk
 
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