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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牌照局就傳媒近日有關香港航空財政狀況報道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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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空運牌照局發出:

  就傳媒近日有關香港航空財政狀況的報道,空運牌照局(牌照局)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回應如下:

  「牌照局是根據《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第448章附屬法例A)(《規例》)成立的獨立法定機構,負責考慮營辦編定航班服務的牌照申請。

  根據《規例》,法團持牌人(包括香港航空)須向牌照局提供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以供牌照局審閱。如有需要,牌照局亦可隨時根據《規例》要求法團持牌人提供有關資料,以供牌照局評估其財務狀況。

  牌照局注意到近日有關香港航空財政狀況的報道。牌照局一直有根據《規例》跟進香港航空的財政狀況,並已根據《規例》要求香港航空交代情況。牌照局會繼續留意事件發展及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3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