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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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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廖柏偉教授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會)委員,任期由今日至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

  委員會的職能,是就司法職位空缺的填補、司法人員就服務條件提出並經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申述,以及影響司法人員而可予訂明或可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任何事項,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或作出推薦。

  委員會的其他成員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主席)、律政司司長(當然委員)、張舉能法官、朱芬齡法官、戴啟思資深大律師、熊運信、馮婉眉及陳黃穗。
 
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