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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框架下簽署 《貨物貿易協議》(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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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見證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與國家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今日(十二月十四日)簽署《貨物貿易協議》(《協議》)。
 
  《協議》是香港特區政府與商務部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框架下簽署的新協議。
 
  《協議》梳理和更新《安排》下關於開放和便利貨物貿易的承諾,將進一步提升《安排》下貨物貿易的開放水平。自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起,透過優化原產地規則的安排,原產香港的貨物進口內地將全面享受零關稅。《協議》在原有「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的基礎上,引入以產品在香港的附加價值為計算基礎的一般性原產地規則(「一般規則」),容許現時未有「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的產品,只要在符合「一般規則」的情況下,便可以立時以零關稅進口內地。
 
  《協議》亦確立便利貿易的原則,包括訂明雙方在有關範疇便利兩地貿易、簡化海關程序、提高有關措施透明度和加強雙方合作等承諾,並訂定有助加快貨物通關的措施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貨物流動,以及提升粵港口岸通關能力和效率效益。《協議》在簽署之日生效並於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在簽訂《協議》後,雙方提前完成國家「十三五」規劃中推動《安排》升級的目標,把《安排》提升至一份更全面的現代化自由貿易框架協議,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以及經濟技術合作四個重要範疇。
 
  有關《安排》的詳情及最新資料,可瀏覽工業貿易署的專題網頁(www.tid.gov.hk/tc_chi/cepa/index.html)。
 
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35分
即日新聞  

圖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添馬政府總部出席《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貨物貿易協議》簽署儀式。圖示(後排左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利敏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林鄭月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仇鴻、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交流司副司長陳威,見證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前排左二)與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前排右二)簽署協議。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添馬政府總部出席《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貨物貿易協議》簽署儀式。圖示(左起)工業貿易署署長甄美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利敏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林鄭月娥、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仇鴻、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交流司副司長陳威在儀式上合照。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添馬政府總部舉行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貨物貿易協議》簽署儀式致辭。
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今日(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在添馬政府總部出席《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貨物貿易協議》簽署儀式,並在儀式上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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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貨物貿易協議》簽署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