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談特區護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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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十二月十日)出席一項活動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孟晚舟有三本特區護照,其實是否有問題?
 
保安局局長:我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我解釋一下任何申請人,他申請更換特區護照的手續。合資格的人士,當他申請去更換他的特區護照,如果其理由受到入境處接受,他是會被發出一個新的護照。入境處會考慮的理由包括他(申請人)的個人資料有否更改;或者他的護照是否快到期;又或者他的護照的頁數是否快要用完;甚至他的護照是否有損壞,這些(理由)入境處都會接受。
   
  入境處在審批了有關的申請後,如果它會簽發護照,會首先要求申請人將他原有的護照交出來,註銷了之後,才會把舊護照連同新護照交回申請人。在他獲得新護照的時候,護照的號碼也會是一個新的號碼。所以如果涉及一個人的出入境紀錄,特別是他的出入境紀錄涉及一個長的時間,那出入境紀錄就會展示出他在該段期間所使用的有效護照。所以如果在一個長時間的出入境紀錄中顯示到他多於一個護照是在該段時間使用,那是在一個正常使用護照的時候都會出現的(情況)。
 
  那在甚麼時候會新、舊護照都要拿出來給有關的出入境機構的人員檢查呢?往往就是當一個舊護照被註銷之後,但在舊護照內有另一個國家的簽證,而該簽證繼續有效,那很多時候在出入境的時候,他要將舊和新的護照同時交予有關的入境官員去審查。原因就是:第一,他要證明他有一個有效的特區護照,同樣,他在舊護照內亦有一個有效的簽證,而這個做法,有一些國家的大使館或領事的網頁都說明,當你更換了一個護照,而你的舊護照內仍有一個有效的簽證,是不需要為新護照再申請一個簽證,這在不同的大使館或領事館的網頁也有講解給有關人士聽。至於當有關人士去到某個國家入境,而有關當地的入境官員去審查他的護照的時候,他(入境官員)如何作出紀錄,就是按照當地的出入境官員他們一貫的做法:如何去記錄、哪一個入境護照、或者多少個護照,就是用他自己的做法。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任何特區護照持有人,在任何時段,只可以擁有一本有效的特區護照。
 
記者:局長,我想問如果一個人同時間擁有三本有效的護照可以自由出入境,這個是否有可能發生?
 
保安局局長:這是不正常的,是不應該發生的。我剛才說得很清楚,任何一個申請香港特區護照的人士,他只可以被簽發一本有效的特區護照。如果他更換(特區護照)的時候,舊的特區護照會被註銷的。多謝各位。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