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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就「立法保護揭弊者」議案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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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徐英偉今日(十二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立法保護揭弊者」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按譚文豪議員提出的原動議,關於揭弊者所揭露與重大公眾利益有關的事件,涵蓋範圍相當廣泛,包括刑事罪行、違反法律責任、司法誤判、威脅公眾安全或健康、破壞環境、濫用職權、浪費公帑等。

  有關的原動議及各修正案希望為保護揭弊者立法,或對現時保護揭弊者的安排進行檢討,目的是多方面保護揭弊者。所建議的保護方式,除了一般免受不公平對待、設立機制以禁止報復行為、為告密者保密外,譚議員亦建議揭弊者可向司法機關申請人身保護措施等,而梁繼昌議員亦建議揭弊者不應因揭弊而承受民事法律責任。

  在種種議員所建議保護揭弊者的措施中,也包括免受在僱傭上的不公平或不合理對待。議員所列舉的例子亦包括禁止僱主將揭弊者解僱或調職等等。當然,我同意一個根據事實為公眾安全或社會重大利益挺身而出的市民,是應該受到尊重和保護。然而,揭弊行為其實非常複雜。首先,在大多數情況下,未必輕易能夠分辨所披露的事情的真偽,是否涉及真正和重大的社會利益,或者是否一定與僱主有直接關係,這些都是一些必須處理,但其實不容易回答,而且亦將會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當中亦有機會容易遭到濫用,一如剛才陳克勤議員提到,或者被利用的事。所以,我願意聆聽各位議員的意見後再作一個回應。

  多謝主席。
 
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