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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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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卓廷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二○一六年推出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註冊計劃)。註冊計劃的目的是在專業自主的原則下,加強目前相關專業以學會為本的註冊安排。註冊計劃按「一個專業,一個專業團體,一份名冊」的原則運作。衞生署委託了一個認證機構,負責就每個專業認可一個符合註冊計劃訂明標準的專業團體,而獲認可專業團體則負責管理有關的專業人員名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向獲認可專業團體發出指引,訂明它們在審批加入相關專業人員名冊的申請時,不應要求申請人提交載有病人個人資料及醫療紀錄的執業資料,以保障病人的私隱;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何具體措施確保獲認可專業團體制訂相關的專業人員認證標準時,秉持公正和合理的原則,盡可能不排除合資格的專業人員;及
 
(三)鑑於本人得悉,臨床心理學專業兩個具代表性的團體(即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及香港臨床心理學博士協會)就認證所應採用的標準出現嚴重意見分歧,政府有否制訂措施,在該等分歧無法消除的情況下,繼續推進臨床心理學專業的註冊計劃?
 
答覆:
 
主席:
 
  就林卓廷議員所提出的問題,我現答覆如下:
 
  政府於二○一六年年底推出認可醫療專業註冊先導計劃(認可註冊計劃),目的是在專業自主的原則下,為目前無須進行法定註冊的醫療專業,加強其以學會為本的註冊安排,確保醫療人員保持專業水平,並為公眾提供更多資訊,以便他們在掌握資訊的情況下作出選擇。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公共衞生及基層醫療學院獲委託為認可註冊計劃的獨立認證機構。
 
  認證機構的認證小組審核所有接獲的申請後,初步評定當中五個醫療專業(即聽力學家、臨床心理學家、營養師、教育心理學家和言語治療師)符合認可註冊計劃的認證程序準則。就香港言語治療師公會和香港聽力學家公會提出的認證申請而言,衞生署接納認證機構的建議,並已分別在二○一八年四月及十一月公布有關言語治療師及聽力學家專業的認證結果。至於其餘三個醫療專業,即營養師、教育心理學家和臨床心理學家,認證機構會按個別專業的準備程度,分階段展開相關認證程序。認證程序完成後,認證機構會檢討認可註冊計劃的成效,然後向政府報告和建議改善措施。政府會繼續推展認可註冊計劃,為該些專業設立法定註冊制度奠下基礎。
 
(一)及(二)認可註冊計劃的認證機構負責評估醫療專業團體是否符合認證標準。這些標準涵蓋管治架構、運作成效、風險管理和質素改善、註冊標準、教育和培訓要求,以及專業名冊的管理等範圍。認證標準訂明醫療專業團體須制定其專業操守指引,當中包括處理會員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的保密機制。醫療專業團體須採納並遵循一套管理其組織的道德原則,當中至少包括保密、獨立、客觀及公平的原則。認證標準亦訂明獲認可的醫療專業團體須負責就符合道德操守準則的專業行為和有關專業的特定知識範疇的技術水平,制訂良好執業標準,並推廣和公布該標準。此外,認可註冊計劃亦規定,專業團體須進行自我和外界同儕評審,以證明其作為專業名冊的管理者,具備達到可接受標準的能力,並承諾在需要時會採取行動保障公眾。申請參與認可註冊計劃的專業團體須在業內有廣泛代表性,並不排他,並具備行之有效的專業實務運作機制。
 
(三)基於「管理醫療專業名冊的醫療專業團體在業內須有廣泛代表性,和其運作機制須行之有效」的準則,認可註冊計劃的認證機構認為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初步符合有關條件,可以先進行認證工作。認證機構已於二○一八年六月書面通知兩個相關申請團體。
 
  認證機構已清楚要求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諮詢相關持份者,包括香港臨床心理學博士協會、其他本港臨床心理學家,以及培訓機構的意見,以確保學術及培訓標準具合理的包容性,為不同學歷及培訓背景的臨床心理學家提供註冊途徑,在提供醫療服務的同時,同時保障公眾。
 
  我們知悉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已邀請業界和公眾提出意見,就建立新的臨床心理學家名冊進行諮詢,包括解決業內就有關臨床心理學家的教育和培訓要求之分歧。認證機構一直就有關申請分別與上述各機構保持聯絡,以促進業界溝通,希望他們能在訂立相關標準上達成共識。
 
  政府尊重行業的專業自主,期望臨床心理學家專業能在訂立相關標準上達成共識,共同建立一份臨床心理學家專業名冊。同時,我們亦已要求認證機構視乎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經諮詢後提出的方案是否符合認證標準,並考慮各相關持份者的意見,再向政府建議認證結果。
 
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