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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將就近日中美關係對香港經濟的影響進行立法會休會待續議案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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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將於星期三(十二月五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或緊接上午十一時舉行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的會議之後)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在會議上,鍾國斌將根據《議事規則》第16(4)條動議一項立法會休會待續議案,內容為:「本會現即休會待續,以就下述事項進行辯論:近日中美關係對香港經濟的影響。」

  其他議員議案方面,議員將繼續辯論一項有關研究訂立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條例的議案,該項議案由葉劉淑儀提出,內容為:「目前本港有超過150 000個家庭和單身長者正輪候公屋,他們的平均輪候時間長達5.3年,而不少申請者均居於分間樓宇單位(俗稱劏房);根據政府在二○一七年的估算,本港約有91 800個劏房住戶;行政長官在剛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承諾,政府會積極協助和促成各項由民間主導的短期措施,以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並會容許改裝整幢工廈為過渡性房屋;因應該等新措施,相信本港會出現不少以分間樓宇單位形式出租的過渡性房屋,但現時的《建築物條例》未能全面地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工程安全;就此,本會促請政府研究訂立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條例,內容包括:

  (一)參考英國的《2004年住宅法》(Housing Act 2004),設立發牌制度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營辦,並就單位的設施、居住人數及面積訂立標準,以確保住戶的居住環境舒適及安全;

  (二)規定每個分間樓宇單位須設有獨立水錶及電錶,以防止業主濫收水電費用;及

  (三)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租金升幅,以避免有關住戶承擔沉重的租金負擔。」

  麥美娟、鄭泳舜、梁耀忠和尹兆堅將分別就葉劉淑儀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此外,譚文豪將提出一項有關立法保護揭弊者的議案,內容為:「若非商業組織或政府機關的內部人士(揭弊者)揭露組織或機關內有危害公眾利益的行為,公眾或傳媒往往難以查證有關事件;香港過往曾發生多宗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事件,例如屯門望后石谷堆填區污水處理承辦商未有遵從環境保護署的標準要求而非法排放污水、民航處的新航空交通管制系統在啟用後事故頻生、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沙田至中環線紅磡站連續牆鋼筋被剪短等事宜,如果沒有揭弊者揭弊,事件便會不了了之,公眾亦無法得知真相;由於香港沒有專門法例保護揭弊者,以致為公義發聲的揭弊者經常被秋後算賬,包括遭受滋擾、被針對、被解僱、面臨法律訴訟等報復行為,因而令不少知情人士不敢揭弊;鑑於全球多個國家,包括英國、美國、日本等,均已制定專門法例保護揭弊者,為保護揭弊者及維護公眾利益,本會促請特區政府盡快立法保護揭弊者;立法範疇應包括:

  (一)若所揭露的事件涉及刑事罪行、違反法律責任、司法誤判、威脅公眾安全或健康、破壞環境、濫用職權、浪費公帑等,揭弊者應受到法律保障,以免他們遭受不公平的對待,例如解僱、減薪、降職、調職、停職、罰款、取消進修機會等懲罰性處分;

  (二)規定所有商業組織及政府機關須自行制訂保護揭弊者的內部措施,包括設立明確的舉報機制及保護揭弊者機制,以禁止可能出現的報復行為;

  (三)除上述內部舉報機制外,揭弊者亦可透過其認為合適的方式,包括透過傳媒、立法會等渠道,向公眾揭露危害公眾利益的事件;

  (四)規定任何負責處理揭弊者告密的人士或機構,須確保揭弊者的個人資料得以完全保密;及

  (五)當揭弊者或其家屬感到人身安全或自由受到威脅,他們可向司法機關申請人身保護措施。」

  毛孟靜、梁繼昌和陳克勤將分別就譚文豪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在會議上,議員亦會就不同政策範疇向政府提出二十二項質詢,其中六項要求政府作口頭答覆。

  公眾人士可透過立法會網頁(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會議的議程。謹請注意,有關的議程可能會作出修訂,請參閱立法會網頁內關於是次會議議程的最新情況。

  歡迎市民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公眾席旁聽會議;如欲預留座位旁聽會議,可在辦公時間內致電3919 3399。市民亦可透過立法會網頁的「網上廣播」系統,即場收看或收聽會議。
 
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0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