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在立法會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旅遊業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第二次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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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旅遊業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的第二次發言全文:
 
主席:
 
  讓我簡單回應剛才不同議員就我或陸頌雄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而衍生對政府立場的提問。
 
  第一點,剛才楊岳橋和胡志偉議員問及我們將法例延伸至網上旅行社,它們是否受規管的問題。主席,大家均認同隨着市場改變及科技進步,旅客訂購旅行服務時,都有利用網上(服務),因此我們亦認同,並在法案委員會提出,將規管範圍擴展至在香港以外、但在香港積極推廣業務的旅行社。我們在《旅遊業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中提出,不是希望將所有(經營)網上業務(的旅行社)均納入規管範圍。我們希望在法例內(列明),如果這些旅行社積極(在港)作出推廣,我們會考慮以下因素來界定,如是否有詳細推廣計劃;是否直接在本地報章登廣告、作廣播或網上推銷;如果有的話,它們可能會被規管,我們亦要作出舉證;但如果沒有,我們則無需要作出規管。我早前發言時亦提到,有需要時,我們會與海外有關機構合作。
 
  最重要的是,透過這法例規定,任何在港經營的旅行代理商必須要註冊,並展示註冊(牌照)。(透過)公眾教育(亦可)讓消費者清楚知道和可以分辨,無論在實體店或網上購買旅行服務時,有註冊的(旅行社)必然受法例保障及規管。我希望能解答剛才兩位議員對我的提問。
 
  第二點,陸頌雄議員提問及剛才個別議員發言時,就政府對陸頌雄議員提出的修正案的立場有些批評,例如我早前發言時提到,政府的立場認為陸頌雄議員的修正案是不必要、不可取和不能接受,若一旦立法會通過該議案,政府可能要收回(《條例草案》)。主席,我想作出澄清,這是政府的一貫立場,如果條例內有個別地方由於其影響所及,而涉及一個較大問題,並涉及政府施政或執法,或是與法律的原意有所抵觸,政府是在無可選擇下要這樣做。正如我在上次的發言中很清楚地指出,我們之所以不能接受,不只基於業界是否同意,或是多數或少數人的意見,而是這條例若按照陸頌雄議員的修正案(作出修訂),便會產生法律上的漏洞。我之前亦特別說過,讓我簡單重複我當時的發言:我特別請各位注意,無論陸頌雄議員提出的修正案原意為何,如果此修正案獲得通過,任何人按照正在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的人士的指示提供導遊和領隊服務,只要並非受僱於持牌旅行代理商,便不符合《條例草案》中領隊和導遊的定義,亦無須向旅監局(旅遊業監管局)申領牌照,因此而不受《條例草案》監管。換言之,若有人以自僱人士身分從事這些服務,其實他便跌出了(規管)網外。這正正違反了我們過往二十個月內的十九次會議中,或我們剛才所討論的政策原意,這是十分清楚和明確的。我在此希望大家不要在政府表達自己立場時說我們恐嚇或「兇」議員,因為我的說明是根據事實、理據和法理的要求,如果議員覺得在這方面受到不必要的擔憂時,那只是因為事實是如此,而政府的取態亦是如此,若將來在其他相關的法例遇到同樣情況的話,我們亦會這樣做。
 
  我想我們與陸頌雄議員持異議的地方不在於(《條例草案》的)原意,而是在於整個設計是否合理、可行,以及能否反映業界的運作。剛才有許多議員先後就陸頌雄議員的議案表達過不同的意見,政府亦表示認同。我看到郭榮鏗議員、謝偉俊議員覺得其議案在法律上不能成立,或存在法律上的困難;邵家輝議員、易志明議員、姚思榮議員、梁繼昌議員亦從不同的運作方面提出異議,我亦聽到胡志偉議員對此有所保留。因此,業界對於以法例規定僱傭關係表示不同意,這並非只是旅遊業界代表姚思榮議員的一己意見,而是過去多月來無論政府或相關業界,包括業界的從業員如領隊、導遊等的代表都分別有這意見。我亦嘗試援引五封包括這些團體給立法會秘書處的信件,希望業界亦明白我們並非不想協助陸議員爭取業界人士的權益,而是實際上這方法未必能夠達到陸議員所提的目標。
 
  另外,我知道陸議員是為了保障從業員的福利,尤其是遇到事故時能否有保險的規定。我記得年中在法案委員會提出時,政府的同事、姚思榮議員、旅議會(旅遊業議會)代表及工會代表曾經就這事討論,及後保險業亦加入一起審視,在現時缺乏工作保險的情況下,能否在業界提供一種以前沒有的新產品,正正能針對現有情況,讓旅行社有機會合理地在份內提供保險。不過,方式不是以僱員的保險方法,而是工作保險制,透過從業員買這個保險,而由業界、旅行社提供買保險的金額,以此作為一個起點。保險業界亦願意為這行業特別設計這產品,本來這是希望能解答陸議員提出的問題,同時亦作為對業界的幫助。
 
  陸頌雄議員剛才提到政府會收回(的新保險安排),這並非政府的功能,亦不是政府能力所及,政府在此是擔當協調、推動的角色。這需要倚靠姚思榮議員去推動,他作為業界代表或法案委員會的主席,能否將這項新服務帶給業界。當然這項新服務、新工作保險能否如各人所願般推出,必須要在數方面的協調,我亦相信這工作應該繼續。我亦擔心如果因為陸頌雄議員的修正案而影響了過往數月以來大家的好意,最後如果將事情拉倒,我相信對多方面都是一個遺憾。
 
  主席,在綜合上述意見及回應議員的修訂後,我懇請大家支持政府的議案和修正案,以及反對陸頌雄議員的議案,多謝主席。



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