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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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

  經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一八年十一月舉行第八十次會議後,本新聞稿撮述通訊局所作的決定:

修訂《核實流動電訊服務準顧客地址的實務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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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充分考慮業界和相關持份者的看法和意見,通訊局批准對《核實流動電訊服務準顧客地址的實務守則》(《實務守則》)作出修訂。經修訂的《實務守則》就流動服務供應商與準顧客訂立使用流動服務安排時核實其地址和可被接納為顧客地址證明的文件,向流動服務供應商提供實務指引。經修訂的《實務守則》旨在配合業界不斷發展的營商方式,如經由網上辦理流動服務登記。

  所有流動電訊服務供應商,包括綜合傳送者牌照、服務營辦商牌照及《電訊條例》(第106章)第8(1)(aa)條下要約提供電訊服務的類別牌照持有人,均須遵守和符合經修訂的《實務守則》的規定。

  經修訂的《實務守則》載於通訊局網站(www.coms-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tc/upload/479/cop201805c.pdf),並將於發出日期起計一個月後(即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生效。

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其他須領牌電視)牌照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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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訊局批准九龍悅來酒店有限公司、凱麗酒店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大酒店(九龍)有限公司、紫荊酒店有限公司及Sheraton International(Hong Kong)Limited的其他須領牌電視牌照的續期申請,有效期為十二年,讓這五家公司為本港酒店房間提供電視節目服務。連同上述五家持牌機構,香港現時共有二十二家其他須領牌電視持牌機構,為超過七十間酒店提供服務。



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