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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麥當勞排出過量油煙造成空氣污染滋擾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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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荃灣德士古道富麗商場的麥當勞快餐店未有遵從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的法定通知,妥善處理油煙排放,對附近居民造成環境滋擾,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0,000元。

  環保署執法人員今年一月收到居民投訴進行調查,發現該快餐店排放大量煮食油煙,影響附近行人及鄰近居民。環保署遂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發出法定通知,要求快餐店於限期內作出改善措施。環保署人員在限期屆滿後再巡查,到場時發現該店繼續排放清楚可見的煮食油煙,違反通知書的要求,環保署遂依法作出檢控。經了解後得悉當時店內的空氣污染控制設備並無運作。

  發言人提醒飲食業界人士,食肆負責人必須為食物業處所廚房妥善安裝及運作有效的空氣污染控制設備,及聘用技術人員作定期清洗、檢查及維修,以免造成空氣污染滋擾。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飲食業經營者在收到法定通知後必須遵從規定,在指定期限內採取有效措施改善煮食油煙的排放。如不遵從法定通知,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再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