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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推進有關推廣可再生能源及長遠電力市場發展工作——環境局人手安排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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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推進有關推廣可再生能源及長遠電力市場發展工作——環境局人手安排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我們建議將環境局下的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轉為常額職位,推動兩方面的工作,第一是推廣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及優化燃料發電組合;第二是推進電力市場的長遠發展。

  在第一方面,政府致力減緩氣候變化。由於香港約三分之二的碳排放源於發電,我們首要減少碳排放的方法便是推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及優化本地的發電燃料組合。

  我們在與兩電去年所簽訂的新《管制計劃協議》(《協議》)下引入了上網電價,社區的反應積極,兩家電力公司截至十月底已共收到約700個申請。

  我們亦於今年《施政報告》提出多項有關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措施,包括放寬在村屋天台裝設太陽能光伏系統的限制、提出法例修訂以豁免個人因在其住宅安裝小型可再生能源系統參與上網電價計劃而需要申請商業登記及提交利得稅報稅表的要求、推出計劃協助學校及非政府福利機構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以及研究在合適的水塘和堆填區位置裝設太陽能發電系統等。

  接下來,我們需要定期檢討現有措施的成效,並因應實際情況推出新措施以進一步支援及便利各界採用可再生能源。我們亦需要推動政府不同部門繼續以身作則,進一步在多方面採用多種可再生能源,以減緩碳排放,應對氣候變化。

  我們亦需整體檢視我們的發電燃料組合。當中,我們會配合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即將展開的公眾參與過程,協助制定香港的長遠減碳策略,並且在聽取公眾意見後擬定和落實未來發電燃料組合,進一步積極減碳。

  在第二方面,即電力市場未來發展方面,我們去年與電力公司簽訂新的《協議》,我們需持續密切監察和檢討在新《協議》下各項計劃及措施的落實情況,不時就有關安排與電力公司溝通和檢討,並在有需要時調整相關落實細節。我們亦會根據《協議》與電力公司每五年進行一次中期檢討,以檢視《協議》下所有的安排。

  此外,我們會為日後開放本地電力市場進行準備工作,包括與電力公司進行開放電網和加強電力聯網的研究。有關研究涵蓋財務、技術、法律、規管安排等方面的事宜,預計將會非常複雜。

  推廣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和優化發電燃料組合,以及推進與電力市場發展有關的工作對我們未來減碳力度和開放電力市場的進程有關鍵影響。此外,由於為電力市場引入競爭及擬定未來發電燃料組合對電力公司的長遠影響重大,我們預期與電力公司商討有關工作的過程將複雜和深入。我們曾考慮另行調撥環境局內其他首長級人員進行有關工作,但發現並不可行。事實上,各小組的工作量已非常繁重,無法兼顧與發展可再生能源及電力市場有關的工作。考慮到有關工作的性質、範疇及複雜程度,我們認為有實際和具體需要把環境局下一個首長級編外職位轉為常額職位,確保有足夠的人力資源推進相關工作。

  請委員就我們的建議提供意見,多謝。
 
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3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