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人員截獲懷疑於香港水域非法作業內地船隻(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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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后海灣水域截獲一艘懷疑非法作業的內地船隻。
 
  今日約凌晨二時,漁護署人員在上白泥附近水域懷疑一艘內地船隻正在進行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人員截停船隻進行調查,並在船上檢走一批漁獲和漁具,包括蛇籠。
 
  船上一名內地男子及一名內地女子涉嫌從事違反《漁業保護條例》(《條例》)(第171章)的捕魚活動,他們今日被檢控,明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將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條例》,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為已登記的本地漁船。非本地船隻(不論其所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漁護署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並與相關的執法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因應情況採取聯合執法行動。」



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