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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重整港鐵公司管治」議員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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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田北辰議員動議的「重整港鐵公司管治」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就剛才幾位議員的發言,我非常靜心聆聽,亦寫下大家的意見。綜合而言,大家就港鐵公司(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工程管理質素、改善營運安排、信號系統和列車控制系統的更新、改進鐵路公司的本質、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期望、企業管治和問責、鐵路管理層的表現、近期發生的事故、將來鐵路發展的規劃、內部的機構文化、內部的溝通、對外的知會和通報等(發表意見)。總而言之,我感覺到大家的意見有其道理,亦感受到大家的提問甚或至建議都源於對港鐵的愛護,所謂「愛之深,責之切」。

  首先,我感謝田北辰議員就重整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管治提出的議案,以及陸頌雄議員、陳恒鑌議員、郭家麒議員及林卓廷議員所提出的修正議案。

  香港擁有多元化的公共交通系統,服務範圍遍及全港。香港的路面空間非常有限,市民關注路面交通對環境的影響,而鐵路是既環保又有效率的集體運輸工具,因此政府的政策是以公共交通為本,以鐵路為公共客運系統的骨幹。雖然鐵路系統的乘客量佔整體公共交通乘客量約四成三,但道路運輸亦有其優勢。相比鐵路,道路運輸能更靈活地提供「點對點」的交通服務。因此,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如專營巴士、小巴及的士分別擔當不同的角色,為市民提供全面的服務和選擇。

  特區政府和各位議員一樣,非常關注近期被指質量出現問題的沙田至中環線(沙中線)鐵路工程,以及從這些事件反映的港鐵公司內部管治問題。特區政府在不同場合已清楚指出,鐵路安全茲事體大,政府會以最嚴謹的態度,尋根究底,以對症下藥。我希望可以透過今天的辯論,闡述我們監管港鐵公司的機制,聽取議員的意見,以及回應議員的關注。

  已開通的廣深港高速鐵路(高鐵)香港段和建造中的沙田至中環線項目,均由政府全資擁有並以「服務經營權」模式推展。二○○八年勞氏鐵路亞洲有限公司的顧問報告中指出,考慮到當時港鐵公司於過去數十年在香港興建鐵路的良好往績,項目管理制度健全,在港鐵公司擔任高鐵香港段的「項目管理人」的安排下,建議就高鐵香港段項目的設計和建造採用「監察和核證」的模式,而路政署亦以「核實監督者」的角色監察作為「項目管理人」的港鐵公司,並同時聘請專業顧問進行監察和核證的工作,以更有效運用政府資源,避免與港鐵公司的項目管理責任重疊。路政署一直根據三層監察制度的框架,監督港鐵公司的工作。

  因應高鐵香港段工程發生的超支及延誤情況,政府在二○一五年一月公布《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獨立專家小組報告》(《獨立專家小組報告》),就高鐵香港段的推展作出檢討及提出建議,以改善高鐵香港段及將來政府承擔的新鐵路項目的推展及監察的制度、程序和常規。路政署已採取多項措施,加強對高鐵香港段項目的進度及財務狀況的監察工作,並把適用的監察措施應用於沙中線項目。

  至於今次沙中線項目工程質量的事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七月十日指令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第86章)委任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調查委員會亦會檢討港鐵公司的項目管理和監督等制度,以及政府的監察和規管機制,並建議適當措施,以促進公眾安全和保證工程的質量。委員會已於十月二十二日展開實質聆訊。此外,警方已展開獨立的調查工作,而屋宇署亦已就事件啟動《建築物條例》下的調查,以確定當中是否有違法的情況。運輸及房屋局亦於八月十五日成立沙中線項目專家顧問團,由三名資深退休政府官員組成。顧問團會全面檢討港鐵公司的項目管理系統,並向港鐵公司和相關政府部門建議在推展沙中線項目時應採取的額外管理和監察措施。專家顧問團的首份中期報告已於十月二十四日公布。

  政府已要求港鐵公司董事局嚴肅跟進事件,港鐵公司董事局已於八月七日批准及宣布重組管理沙中線工程團隊。若日後調查確定事件與港鐵公司的管理不善及疏忽有關,政府會就事件導致的損失向港鐵公司追究。

  在新鐵路開通前,有關的建築結構、消防系統、逃生通道、列車、軌道、信號系統及供電系統等,全部都需要通過多重審核及測試。除了路政署外,不同的政府部門包括機電工程署、消防處、屋宇署、警務處、運輸署及環境保護署等,均會按其專業職能,在項目的不同階段就鐵路安全和設計提供意見,以確保新鐵路投入運作時已完全符合安全標準。

  議案提出應成立獨立的鐵路拓展署,專責鐵路工程。事實上,路政署轄下的鐵路拓展處設有專責分部,分別負責監察高鐵香港段項目和沙中線項目的推展。鐵路拓展處內亦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就機電工程和建築圖則等方面提供專業意見,路政署會審視整個部門所有辦事處及工程項目的人員的編制,適時作出人事調配,有需要時亦會尋求增加資源,以配合路政署整體的工作需要。政府現階段對日後強化路政署轄下的鐵路拓展處或成立新部門專責處理鐵路工程的建議,保持開放的態度。

  原議案提出政府應同步規劃新發展區和鐵路配套,這與政府的取態同出一轍。剛才有議員就《鐵路發展策略2014》表達意見。就規劃至二○三一年的鐵路發展藍圖所涵蓋的七個新鐵路項目,政府會按照機制,在敲定任何鐵路方案之前,就鐵路方案最終的具體走線、車站位置以至實際推展時間表諮詢公眾,在取得議會的支持後作出決定。就郭家麒議員在修正案提到東九龍線和東涌西延線,港鐵公司於二○一七年七月底和二○一八年一月底分別向政府提交東九龍線和東涌西延線的建議書。運輸及房屋局、路政署和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正就建議書的內容進行詳細評估,並按照需要要求港鐵公司進一步提供資料,以及補充有關建議的細節,以確保建議切實可行,為社會帶來最大的裨益。政府會因應推展高鐵香港段和沙中線等項目的經驗,檢視新鐵路項目推展的方式,以及強化監察制度和架構安排。

  我再次重申,鐵路為骨幹不等於放棄道路運輸,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仍然需要繼續與鐵路服務相輔相成。當個別沒有鐵路直達的地區隨着新住宅項目落成而預期人口有所增長,運輸署會適時配合人口增長的步伐及因應乘客量的變化,考慮加強路面公共交通服務的建議。運輸及房屋局會繼續協調不同的公共交通服務以提高整體運輸網絡的效率、維持合理收費、紓緩交通擠塞,以及減少路邊排放。

  至於港鐵公司的企業管治,其董事局和高級行政人員各司其職。董事局專注處理公司整體策略及公司管治的事項,而日常事務則由行政總裁及由高級行政人員領導的執行委員會負責管理,並向董事局匯報。董事局成員包括不同專業背景的人士,下設六個委員會,以更聚焦有效地商議與公司有關的不同事宜。財政司司長法團在委任董事局主席時,會考慮有關人士對港鐵公司業務的認識、專業背景、公共服務及其他相關經驗等。就港鐵公司管理層的薪酬水平方面,由薪酬委員會按既定機制釐訂,而在決定每年向管理層職員發放與表現掛鈎的薪酬時,會考慮員工個人表現及港鐵公司在鐵路項目興建及營運方面的表現。剛才多位議員所發表的意見,我會如實向港鐵董事局反映,就日後檢討改善工作一併考慮。

  議案和修正案均提出多項就港鐵公司工程監管、招標制度、工程管理通報等方面的建議。正如之前所述,就沙中線項目工程質量事件成立的調查委員會及專家顧問團,會檢討港鐵公司的相關制度、程序和做法,以及在各有關方面是否完備。調查委員會及專家顧問團並會建議適當措施,以促進公眾安全和保證工程的質量。現階段我們不適宜就港鐵公司應如何改善其工程管理制度下定論。

  政府在道路、土地平整、政府建築物等的工務工程中採用的招標制度和對承建商工程監管的要求,對港鐵公司亦有一定的參考作用。招標制度方面,政府工務工程合約的招標制度是根據《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而訂定,招標工作須以確保服務質素及符合經濟效益為原則。工務部門在評審工務工程標書時,在考慮標書價格的同時,會詳細考慮投標者的技術質素及過往服務表現。承建商監管方面,根據《承建商管理手冊》,工務部門會每三個月為參與工務工程的認可承建商進行表現評核,旨在促使表現欠佳的承建商盡快自我完善。若承建商表現持續欠佳或涉及不當行為,當局會按既定機制對有關承建商採取合適的規管行動,包括暫時取消競投資格、甚至從認可名冊上除名。有關的採購指引及《承建商管理手冊》均已上載於發展局網站,供業界及其他機構參考。

  議案中提及強化港鐵公司就工程事宜的通報機制。對政府而言,港鐵公司作為沙中線的項目管理人,有責任確保施工的質量符合相關委託協議的要求,並在施工期間須確保承建商和分判商的施工符合標準,當中涉及港鐵公司內部、以及承建商和分判商與港鐵公司之間的通報安排,港鐵公司有責任確保上述通報安排有效運作,讓管理層及時介入,處理各項與工程有關的問題。

  至於港鐵公司與政府之間的通報機制方面,現時在一般情況之下,港鐵公司須向路政署報告包括對工程進度、工程費用及安全有影響的事情。此外,港鐵公司亦須就不同事故,如導致有人受傷、引致公眾或媒體的關注等,因應事故的嚴重程度盡快向路政署通報。

  議案提出港鐵公司應定期檢討其更新信號系統的投資策略。港鐵公司有一套全面及嚴謹的資產管理系統及維修保養制度。為了增加鐵路可載客量及進一步提升服務的整體可靠度和效率,港鐵公司將為七條鐵路線引入新信號系統。同時,為配合沙中線將來的運作,港鐵公司亦安排更換東鐵線的信號系統。上述的工程會由二○一九年至二○二六年分階段完成。

  就林卓廷議員在修正案提出特區政府必須加強監督更新信號系統工程的建議,《香港鐵路條例》(第556章)訂明港鐵公司在專營期內任何時間均須維持妥善而有效率的服務。機電工程署及運輸署會繼續在更新信號系統工程期間密切監察鐵路安全及港鐵公司的表現。

  就陳恒鑌議員在修正案提出應加強港鐵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建議,政府一直鼓勵包括港鐵公司在內的公共交通服務營辦商在顧及財政穩健的前提下,盡量提供適切的票價優惠,以惠及市民。政府和港鐵公司在二○一七年三月完成票價調整機制的第二次檢討。新機制以直接驅動方程式、公開和客觀數據為基礎,機制內「服務表現安排」及「分享利潤機制」,亦在去年檢討後作出調整,以回應社會對票價水平的關注。

  就郭家麒議員在修正案提出回購港鐵公司的建議,正如我剛才提及,政府一直以鐵路為公共交通的骨幹,為此設有周詳的發展計劃和嚴謹的監管制度,以確保安全及服務質素。就港鐵票價,政府與港鐵公司於去年就第二次票價調整機制檢討的過程中,政府充分為市民把關,使檢討後的機制更加回應社會對票價、港鐵公司利潤以及市民負擔能力等問題的關注。

  同時,政府一直積極履行港鐵公司大股東的責任,不時向港鐵公司董事局及管理層反映市民對港鐵運作普遍關心的事宜。現時港鐵公司董事局由二十位成員組成,當中四位為政府董事,而主席亦由政府委任。主席及各政府董事就港鐵公司發展方向在董事局內表達意見,亦密切監察港鐵公司整體策略及營運情況,並不存在港鐵公司管理層只顧及小股東利益的情況。事實上,港鐵公司作為上市公司亦一直致力履行其社會責任,包括每年投放大量資源提升及更新鐵路資產、優化車站設施等。政府及港鐵公司不時向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匯報工作進度,詳情亦可參閱港鐵公司的年報。

  政府深明市民大眾對港鐵公司作為香港主要交通服務營運者的要求及期望與日俱增,我們必定繼續透過現行的機制及不同渠道,在立法會及公眾的監察下,監察並督促港鐵公司維持其高效的整體營運,為市民提供安全及可靠的鐵路服務。因此,政府沒有計劃回購港鐵公司。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