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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微塑膠對生態環境及人體健康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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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業強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多項外國研究的結果發現,微塑膠(即直徑或長度小於五毫米的塑膠顆粒或碎片,亦包括直徑或長度小至一微米的塑膠纖維)廣泛存在於樽裝水、自來水、海水、食鹽、海洋生物及人類糞便。有研究人員指出,微塑膠體積極細小,因此可以進入人體血管和淋巴系統,損害人體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定期監測本港水塘及河溪水體的微塑膠含量;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政府於去年十一月表示,水務署已聘請顧問就塑膠纖維物質對食水安全的風險進行檢討,該項檢討的進度為何;有否評估食水含微塑膠對人體健康的影響;若有,詳情為何;
 
(三)過去三年,有否就本港水域及海洋生物的微塑膠含量進行統計及研究;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各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的程序去除微塑膠的能力及有關的成效指標為何;及
 
(五)鑑於當局在今年四月表示已委託顧問進行為期一年的研究,探討微塑膠對香港環境的影響,以及了解外地對含微塑膠個人護理及美容產品的禁制,以制訂適用於香港的規管方案建議,當局會否在該項研究完成前,推出措施減少微塑膠物質進入自然環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微塑膠的污染問題及其潛在環境影響是近年國際間一個新的課題。在水環境中發現的微塑膠有不同狀態及來自不同源頭,既有經工業製作的微細顆粒(用作加於個人護理及美容產品),也有一般塑膠製品和廢物分解出來的碎屑。一般對微塑膠的關注是它有可能被水中的生物誤當作食物,而其表面亦可依附或積聚有毒物質,進而經食物鏈對生態系統以至人類健康造成潛在影響,並有意見認為應盡早採取防範性行動,減少塑膠物料進入海洋環境。我們一直密切留意這個課題的最新發展形勢,除了進行為期一年的研究,就規管含微塑膠個人護理及美容產品探討適用於香港的方案外,亦經常從多方面的途徑收集和分析最新的科學研究結果和數據。

  就劉業強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現時科學界對微塑膠的環境監測方法仍未有統一的標準及規範,個別研究的取樣及分析方法不盡相同;檢驗所包涵的塑膠聚合物類別亦有差異。目前一些國際上的權威性組織,如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和世界衞生組織下的食品法典委員會、歐洲食物安全局等,亦未有就微塑膠提供相關的指引和標準。基於以上情況,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現時未有就微塑膠在本港河溪水體進行定期監測。據我們了解,國際間尚未有政府機構公報將微塑膠納入恆常的監測計劃或發放有關數據。
 
  現時,環保署正密切留意國際間及本地有關微塑膠的環境監測方法的發展,並正積極參與國際及地區組織(如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舉辦的微塑膠監測方法標準化的研討,以便在適當時機跟進微塑膠的環境監測。
 
  就食水含微塑膠的課題而言,水務署已聘請顧問收集資料並進行研究。結果同樣顯示,現時國際間未就檢測食水樣本中的微塑膠含量訂立標準方法,海外各監管機構亦未有就食水中的微塑膠含量訂定標準。此外,世界衞生組織現時沒有將微塑膠納入其《飲用水水質準則》,作為與健康有關及有需要監測的參數。基於以上情況,水務署現時未有就微塑膠在本港水塘及集水區進行定期的監測。然而,水務署會繼續密切留意國際間的相關進展,若研究顯示微塑膠會對食水安全構成風險,會聯同相關專家和政府部門研究將微塑膠納入食水監測項目內和制訂相應措施。
 
(二)根據水務署顧問的風險評估,儘管國際間就食水含微塑膠的研究尚在初始階段,但從現時的研究結果顯示,微塑膠(包括微塑膠纖維物質)普遍存在於環境中,相對於其他攝入途徑,包括食物及日用品如衣服、美容護膚產品、牙膏及沐浴啫喱等,人體從食水攝入微塑膠只佔整體攝入量的很少份量。因此,顧問認為即使食水含微塑膠也並非構成健康風險的主要因素。
 
(三)基於上文(一)提及監測方法尚未有統一的標準及規範的情況下,政府過去三年未有就本港水域及海洋生物的微塑膠含量進行統計及研究。然而,我們留意到近年有本地學術研究報告指出,在香港水域不同地點發現有微塑膠,含量與其他地方比較並未有偏高,所造成的潛在環境影響亦相對較低。環保署會透過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等渠道資助及鼓勵本地學術機構進行相關研究,以不斷累積本港微塑膠的科學數據。

(四)渠務署的污水處理廠會按照《水污染管制條例》下所發牌照上訂明的水質排放標準要求,去除污水中的污染物。雖然現時有關牌照所訂明的排放標準並未包括微塑膠等物質的含量,但基於目前香港超過百分之九十的污水已是經過化學輔助一級或二級處理程序後才進行排放,如微塑膠這類殘留物質有相當部分會和其他物質被一併除去。曾有海外文獻綜述,微塑膠去除率在化學輔助一級處理程序後約為百分之七十至八十,而二級處理程序的去除率則更高。

(五)除了環保署已委託顧問進行為期一年的研究外,我們現時正多管齊下,從源頭減少塑膠廢物的產生和阻截它們進入海洋的途徑,以減低對海洋生態環境帶來的影響。例如,在今年暑假,環保署在全港泳灘推行「走塑沙灘 餐具先行」運動,鼓勵市民和泳灘附近食店避免使用或派發即棄塑膠餐具。來年,政府會繼續帶頭實行環保採購政策,包括避免使用一次性的即棄餐具,具體內容包括在主要服務政府員工的場所先行禁止提供膠飲管和發泡膠餐盒;在簽訂新合約以及續約時,要求在適當的政府場所内的食肆營辦商在可行的情況下避免使用即棄塑膠餐具;及與餐飲業界合作推廣及鼓勵減少使用即棄塑膠餐具,促進源頭減廢。
 
  此外,自二○一二年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統籌海岸清理工作以來,政府每年已撥出額外資源達一億港元,以加強清理海洋垃圾、進行海岸巡邏及採取執法行動打擊海上亂拋垃圾,並提供支援設施以防止垃圾進入海洋,例如:在多個海岸地點包括碼頭、登岸點、海濱區等增置廢物分類回收桶;在泳灘、水上活動中心、海濱長廊、海濱公園等地點設置超過190部飲水機,鼓勵市民自攜水樽,避免購買和使用一次性塑膠樽飲料。此外,政府亦透過宣傳教育活動、海岸清潔聯繫平台及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推廣清潔海岸和源頭減廢。 
 
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