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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企業開立及維持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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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繼昌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在過去兩年先後多次發出指引,要求銀行推行措施,改善客戶開立帳戶(開戶)的體驗,包括理順開戶流程,以及採取與風險相稱的客戶盡職審查。此外,金管局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推行喬裝客戶檢查計劃,以評估該等措施的成效和銀行有否遵循該局的指引及要求。然而,最近有會計業人士向本人投訴,他們的客戶在開立和維持銀行帳戶方面仍然遇到不少困難。開戶申請所涉文件提交手續和客戶盡職審查頗為繁複和冗長,妨礙了有關企業的正常運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月(i)銀行分別收到、批准及拒絕了多少宗新企業客戶的開戶申請,以及(ii)已完成審批的申請的平均審批時間為何;
 
(二)過去三年,金管局共接獲多少宗涉及銀行(i)拒絕為新企業客戶開戶,以及(ii)取消個人或企業客戶帳戶的投訴;該等投訴主要涉及哪類企業,以及拒絕開戶/取消帳戶的原因為何;
 
(三)喬裝客戶檢查計劃的詳情和結果為何;金管局有否因應調查結果(i)向相關銀行提出意見或作出勸諭或警告,以及(ii)調整相關措施和指引;及
 
(四)金管局有否計劃向銀行發出更清晰的指引,訂明銀行須制定與客戶的類別、業務性質和營運規模相應的風險評估和盡職審查安排;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近年來,國際社會加大力度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因此全球各地的金融機構普遍加強了相關的管控措施,包括對客戶進行更詳細的盡職審查。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一直提醒本地銀行業界,在執行穩健的管控措施以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同時,也要注意不要為正當企業及普羅市民在獲得銀行服務方面造成障礙。金管局於過去兩年向銀行發出了指引,重申銀行在對客戶進行盡職審查措施時,須採用「風險為本」的方法,根據客戶的不同背景、狀況和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的程度,採取與風險相稱的客戶盡職審查措施。銀行在進行客戶盡職審查過程中,應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確保過程具透明度、合理性和效率,以符合「公平待客」的原則。
 
  銀行方面亦已因應金管局的指引,推出有助改善客戶辦理開戶手續的措施。除設立覆核機制重新審閱申請被拒的個案外,現時所有零售銀行均提供「預先審閱」服務,申請人可透過電郵、傳真或郵寄預先遞交開戶申請的所需文件,讓銀行在作出初步審閱或評估後,才安排與申請人會面,為申請人提供更大的方便。有銀行亦設立專線電話及專責分行,由受過適當培訓的前線員工處理開戶,以提升客戶體驗。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現時零售銀行業界每月平均開立的企業戶口約有一萬個,當中約六至七成屬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在成功開戶的個案中,平均約五至六成可以在兩星期內完成開戶手續,有些個案更可以在數天內完成手續。至於實際所需時間,則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和申請人是否能提交所需的資料而定。今年首九個月未能成功開戶的申請佔總申請比率低於5%,較二零一六年初的10%有所改善。
 
(二)金管局在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截至十月底)分別收到31宗、22宗和17宗有關企業開戶申請被拒的投訴,主要涉及經營貿易及金融服務(例如財務或投資公司)的企業;而同期收到有關企業被銀行取消帳戶的投訴分別為53宗、46宗和70宗,涉及不同行業。企業未能成功開戶或被取消帳戶的原因,主要涉及客戶未能提供相關的資料或文件以供銀行進行盡職審查,又或是銀行在執行持續客戶盡職審查時懷疑戶口可能涉及可疑交易,以致戶口最終被取消。
 
  金管局要求銀行設有適當的投訴處理機制處理客戶投訴,並以公正的方式迅速跟進個案。零售銀行必須設有妥善程序,可應客戶的要求重新審視有關拒絕開戶申請或取消戶口的決定。若客戶認為銀行沒有恰當處理其個案,可向相關銀行或金管局作出投訴。金管局會切實跟進每宗投訴個案,並要求有關銀行妥善處理和向投訴人作出交代。部分個案經銀行覆核,以及在申請人或客戶向銀行提供了補充資料和文件後,相關的戶口已獲成功開立或恢復正常操作。
 
(三)喬裝客戶檢查計劃的檢查範圍集中於零售銀行在處理中小企業及少數族裔客戶開戶的過程中,與客戶溝通方面的情況。金管局委聘的服務供應商已完成喬裝客戶到零售銀行作現場檢查的工作,金管局現正詳細審視供應商所提交的初步檢查報告。視乎有關檢查結果,金管局會向個別銀行作出適當的跟進。
 
(四)金管局發出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認可機構適用)》已列明銀行須按風險為本方法進行客戶盡職審查,有關措施應與相關業務關係涉及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相稱。銀行在評估相關風險時,應考慮客戶風險、國家風險,以及產品、服務、交易或交付渠道等風險因素。銀行應以持平和合理的原則進行客戶風險評估和實施盡職審查措施,以免為正當企業及個人在獲得銀行服務方面造成障礙。
 
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