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民眾安全服務隊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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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公布,行政長官已根據《民眾安全服務隊條例》(第518章)所賦予的權力,委任羅仁禮為民眾安全服務隊(民安隊)處長,任期由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至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期兩年。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羅仁禮獲委任為民安隊處長表示歡迎,他說:「羅先生自從一九八一年起已加入民安隊成為志願人員,並在二○一六年晉升至副處長一職。他對民安隊充滿熱忱,經驗豐富。我深信在他的帶領下,民安隊將會繼續為市民提供高質而可靠的輔助緊急服務。」
 
  李家超亦感謝即將離任的李樹榮博士所作的寶貴貢獻。他說:「李博士在任民安隊處長的十年間,帶領隊伍參與過多次重要的救災行動和大型活動。在他的領導下,民安隊一直表現卓越,精益求精。」
 
  民安隊是政府轄下一支輔助應急隊伍,成員包括3 700多名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志願人員。該隊並附設一支成員超過4 000人年齡介乎12至17歲的民安隊少年團。
 



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