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企業開立銀行帳戶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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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國健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不少初創企業、中小企業及海外企業反映,向銀行申請開立帳戶(開戶)時遇到困難。有見及此,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向全港銀行發出《「迴避風險」與普及金融》指引,要求銀行應以合理及公平的方式對待客戶和準客戶。此外,金管局於二零一七年十月發出《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核實地址規定通告,以簡化開戶程序及要求。據悉,銀行設有覆核機制重新審閱開戶申請被拒的個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自二零一七年十月的通告發出後,銀行每月分別收到、批准及拒絕了多少宗新企業客戶的開戶申請,以及審批申請的平均時間;該等申請的成功率及平均審批時間,與該通告發出前的相關數字如何比較;如有申請被拒絕,(i)按拒絕原因列出該等申請的分項數字,以及(ii)當中申請人屬初創企業、中小企業及海外企業的申請數目分別為何;
 
(二)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月銀行共收到多少宗覆核其拒絕開戶決定的申請、當中該決定被逆轉及維持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覆核過程平均所用時間為何;維持決定的個案按原因劃分的數目為何;及
 
(三)會否研究把各銀行的開戶程序及要求標準化;如會,詳情及研究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近年來,國際社會加大力度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因此全球各地的金融機構普遍加強了相關的管控措施,包括對客戶進行更詳細的盡職審查。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一直提醒本地銀行業界,在執行穩健的管控措施以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同時,也要注意不要為正當企業及普羅市民在獲得銀行服務方面造成障礙。金管局於過去兩年向銀行發出了指引,重申銀行在對客戶進行盡職審查措施時,須採用「風險為本」的方法,根據客戶的不同背景、狀況和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的程度,採取與風險相稱的客戶盡職審查措施。銀行在進行客戶盡職審查過程中,應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確保過程具透明度、合理性和效率,以符合「公平待客」的原則。
 
  銀行方面亦已因應金管局的指引,推出有助改善客戶辦理開戶手續的措施。除設立覆核機制重新審閱申請被拒的個案外,現時所有零售銀行均提供「預先審閱」服務,申請人可透過電郵、傳真或郵寄預先遞交開戶申請的所需文件,讓銀行在作出初步審閱或評估後,才安排與申請人會面,為申請人提供更大的方便。有銀行亦設立專線電話及專責分行,由受過適當培訓的前線員工處理開戶,以提升客戶體驗。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金管局一直監察銀行的開戶情況。現時零售銀行業界每月平均成功開立的企業戶口約有一萬個,當中約六至七成屬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包括約二千個屬於境外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所開設的新戶口。在成功開戶的個案中,平均約五至六成可以在兩星期內完成開戶手續,有些個案更可以在數天內完成手續。至於實際所需時間,則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和申請人是否能提交所需的資料而定。每月平均未能成功開戶的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申請約有三百宗,當中境外企業約佔一百七十宗。未能成功開戶的主要原因,是申請人未有提供相關的資料和文件予銀行進行客戶盡職審查,令銀行不能了解其業務性質和運作。今年首九個月未能成功開戶的申請佔總申請比率低於5%,較二零一六年初的10%有所改善。
 
(二)現時所有零售銀行均設立了覆核機制按客戶要求重新審閱開戶申請被拒的個案。自覆核機制設立以來,零售銀行共收到八十多宗有關客戶要求審視開戶申請被拒的個案,當中約有三成個案經覆核後,已成功開戶。約有一半個案因為申請人最終未能向銀行提供所需資料和文件,令銀行不能了解其業務性質和運作,以致未能完成盡職審查程序而不獲開戶。餘下約兩成的覆核申請已被申請人撤回或尚在銀行處理當中。
 
(三)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銀行為客戶開立帳戶前,必須進行客戶盡職審查。有關的客戶盡職審查要求是根據國際標準制訂而成。此外,銀行亦會根據其商業策略及風險考慮等因素,訂立各自的開戶程序。



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