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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二題:供白表申請者購買的居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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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七日)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回覆:

問題:

  據報,自當局於二○一四年恢復發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單位以來,每期出售計劃均反應熱烈。目前,居屋單位分配予白表和綠表申請者的配額比例為50:50,但白表申請者的數目較綠表申請者的數目高很多倍。有白表申請者多次申請認購居屋而未能中籤,感到氣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當局於本年一月決定把綠表置居計劃恆常化,符合綠表資格人士的置業機會較以往高,當局會否考慮提高日後把居屋單位分配予白表申請者的比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當局有否備存申請認購居屋單位人士過往申請次數的資料;如有,個別申請人至今未能中籤的最高次數為何;如否,會否考慮備存這項資料;及

(三)當局會否考慮日後推出居屋單位發售時,提高曾經連續多次未能中籤的白表申請者的中籤機會;如否,原因如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完善置業階梯,透過提供資助出售單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單位,協助中低收入家庭自置居所。現就胡志偉議員的提問答覆如下:
 
(一)按既定安排,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於每期新建居屋開售前,根據當時的情況制訂相關銷售細節,包括綠表和白表申請者的配額比例。

  事實上,綠表與白表申請者的配額比例多年來皆有變化,綠表佔的比例由50%至80%不等。房委會於二○一四年復售居屋單位,綠表與白表申請者的配額比例由「出售居屋單位2014」的60:40,變更為「出售居屋單位2016」至「出售居屋單位2018」的50:50。綠表申請者未用盡的配額將撥歸白表申請者,反之亦然。

  房委會就「出售居屋單位2018」訂定綠表與白表申請者的配額比例時,一方面考慮到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已通過恆常化「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下一個「綠置居」項目將於二○一八年年底推出,可提供更多自置居所的機會予綠表申請者;另一方面,小組委員會亦已通過恆常推行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白居二」),二○一八年的「白居二」配額為2 500個,可提供另一途徑予白表買家自置居所。為平衡綠表與白表買家的置業訴求,綠表與白表申請者的配額比例維持在50:50。
           
  房委會日後在制訂綠表和白表的配額比例時,會一如既往,考慮所有相關因素。

(二)房委會沒有備存每名申請者曾申請居屋次數的資料,而房委會去年就「出售居屋單位2016」進行的統計調查中,載有關於買家曾否申請「出售居屋單位2014」的資料。有關資料已上載至房委會網頁,現節錄於附表供議員參考。

  房屋署會按需要適時檢視備存/編製的數據。

(三)正如上文所述,房委會於每期居屋開售前,會按情況制訂相關安排,包括申請者選樓的優先次序。二○一四年復售居屋以來,房委會均給予幾類申請者較高優次,包括:受政府清拆計劃影響的申請者、有長者成員的申請者及家庭申請者。

  房委會在制訂各類申請者選樓的優先次序時,須考慮如何把有限資源,用於最有需要的群組。因每期發售居屋單位的數目固定,某類申請者如獲較高優次,其他申請者的優次便會下調。
 
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