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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偵破入口商及回收商非法進口和貯存有害電子廢物(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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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怡中物流有限公司及雄興電子貿易有限公司分別非法入口和貯存屬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今日(十一月六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共被判罰款七萬一千五百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該署執法人員在今年四月採取的突擊執法行動,成功偵破元朗石湖圍一個回收場非法貯存屬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檢獲的廢印刷電路板露天存放在回收場,重量約有六噸,估計出口市值約六十萬元。環保署根據偵查所得線索,發現該批廢印刷電路板的入口商沒有申領許可證而將化學廢物從韓國非法入口香港,入口商並沒有入口許可證亦未領有收集商牌照運送化學廢物。環保署完成蒐證後,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檢控涉案的入口商怡中物流有限公司及回收商雄興電子貿易有限公司。

  發言人強調,經拆解的廢印刷電路板、廢液晶屏及廢舊陰極射線顯像管等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均屬化學廢物。如不妥善處置或運輸,不但會污染環境,亦會危害相關從業員和公眾的健康。環保署會持續着力打擊回收場非法收集、貯存、處置或進口有害電子廢物。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和監禁六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兩年。

  更多有關化學廢物管制的資料,可瀏覽環保署網址: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8年11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0分
即日新聞  

圖片

環境保護署今年四月成功偵破元朗石湖圍一個回收場非法貯存屬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檢獲的廢印刷電路板露天存放在回收場,重約六噸,估計出口市值約六十萬元。
環境保護署今年四月成功偵破元朗石湖圍一個回收場非法貯存屬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檢獲的廢印刷電路板露天存放在回收場,重約六噸,估計出口市值約六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