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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跟進非法進口蛋白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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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一月二日)公布,四十包(共四百公斤)來自日本茨城縣的蛋白粉非法進口本港,違反相關《食物安全命令》及規管蛋類進口條例,涉事貨品沒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檢查一批從日本進口的食品時,發現當中來自茨城縣的上述產品並無附有輻射證明書,違反相關《食物安全命令》。中心已抽取有關產品的樣本進行輻射水平測試,結果並未顯示有輻射。此外,涉事產品亦違反《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132AK章),沒有衞生證明書及獲得食環署的書面准許進口本港。該批涉事產品並沒有流出市面,現已被中心封存。」

  根據該《命令》,從日本福島、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五個縣進口的所有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及家禽、所有禽蛋,及所有活生、冷凍或冷藏水產品,在進口香港前,須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所簽發的證明書,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沒有超出指引限值,否則禁止輸入本港。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132AK章),任何人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必須提供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環署的事先書面准許。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就事件通知日本有關當局。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向涉事進口商提出檢控。調查仍然繼續。
 
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3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