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小販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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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啟明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政府於二○一三年六月推出的小販資助計劃(資助計劃),43個小販區內約4 300個固定小販攤檔的小販牌照持牌人,可選擇申請搬遷及重建資助,或向政府交回牌照以獲取一筆12萬元的特惠金。資助計劃已於本年六月屆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在資助計劃下分別接獲及批准多少宗交回小販牌照的申請;

(二)在資助計劃完結後,43個小販區內有多少個可供編配的攤位(基於安全原因不宜編配的攤位除外),並按地區及小販區分項列出;

(三)在資助計劃(i)推出前及(ii)完結後,43個小販區內的持牌小販總數分別為何,並按地區及小販區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鑑於政府曾在本會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會考慮將收回的小販牌照重新推出供有興趣人士申請,有關工作的時間表及進展為何,以及會否就有關安排諮詢業界及公眾;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減低小販街頭擺賣活動構成的火警危險,政府在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2.3億元,為全港43個固定攤位小販排檔區的持牌小販推行為期五年的資助計劃,旨在改善小販攤檔的防火設計及能力,並把攤檔遷離樓宇逃生樓梯出口或緊急車輛通道。
 
  資助計劃範圍包括:
 
(i)因消防安全理由而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要求搬遷攤檔的小販,可申請一次性的搬遷資助,用以拆卸舊檔並在新的獲編配固定攤位重建攤檔,以符合食環署經諮詢消防處及屋宇署後擬訂的防火規格;

(ii)不須就(i)而搬遷的小販,可申請一次性的重建資助,在原址重建部分或整個攤檔,以符合指定的防火規格,減低火警危險;及

(iii)選擇自願向政府交回牌照的小販(依據二○○八/○九年度進行的小販牌照政策檢討而獲新簽發牌照者除外),可獲一筆12萬元的特惠金,此舉有助加快騰出攤位,方便遷置火警風險較高的攤檔。已在資助計劃下領取一次性搬遷及重建或原址重建攤檔資助的小販,不可申領自願交回牌照特惠金。
 
  資助計劃於二○一三年六月三日開展,已經於二○一八年六月二日完結(即停止接受申請)。
 
  就問題的各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43個小販排檔區共4 330名固定攤位持牌小販中,食環署在資助計劃的五年內,共收到854宗交回牌照以領取特惠金的申請,全部申請已經審批完成,攤位亦已騰空。此外,食環署亦收到422宗搬遷及重建資助申請,以及3 002宗原址重建以加強攤檔消防安全的資助申請。換言之,自資助計劃推出以來,43個小販排檔區內持牌小販參加計劃達百分之98.8。
 
(二)在處理交回牌照以領取特惠金申請的過程中,已騰空的小販攤位部分由於位處樓宇逃生樓梯出口對出或緊急車輛通道而被取消,部分則用於安置位於樓宇逃生樓梯出口對出或緊急車輛通道及有其他遷置需要的攤檔,或用於理順排檔區整體布局。此外,基於消防安全考慮,所有位於樓宇逃生樓梯出口六米半徑範圍內已騰空的小販攤位不宜重用,因此,截至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為止,在資助計劃下騰出可用作編配的空置小販攤位共有237個,詳情見附件I。目前,食環署正詳細點算43個小販排檔區內及排檔區以外因其他原因空置的攤位數目,粗略估計,可用作編配的空置攤位總數接近400個。
 
(三)資助計劃推出前及完結後43個小販排檔區內的小販數目,請參閱附件II。
 
(四)政府現正就應否簽發新的固定小販牌照及如何分配空置固定攤位進行諮詢工作,陸續與相關持份者(包括業界)會面,聆聽他們的意見。由於空置的固定小販攤位數目有限,因此編配攤位的方法必須以公平、公正和公開為考慮原則,政府稍後會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匯報最新情況及提出建議。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