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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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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泳舜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少數族裔團體指出,學習中文有助少數族裔人士融入社會,但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方面遇到困難,以致升學、就業及向上流動的機會受到局限。教育局自二○一四年起推行「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以加強支援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此外,行政長官在二○一八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會推出新措施,讓非華語學生更有效學習中文。雖然當局指出,各項支援措施已漸見成效,錄取少數族裔學生的學校數目持續增加,但仍有不少投訴指有學校拒收非華語學生;而非華語學生一般在中文科公開試取得的成績不佳,以致他們透過大學聯合招生辦法獲本地大學錄取的比率往往較華語學生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個學年,錄取非華語學生的(i)中學、(ii)小學及(iii)幼稚園的數目,並按區議會分區按下表列出分項數字;
        
區議會分區 二○一五/二○一六年度 二○一六/二○一七年度 二○一七/二○一八年度
  (i) (ii) (iii) (i) (ii) (iii) (i) (ii) (iii)
...                  
...                  
...                  
總數                  
 
(二)過去三個學年,教育局接獲由(i)學生、(ii)家長及(iii)學校提出關於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的求助個案或投訴的分類數字及主要內容為何;教育局如何處理及採取了甚麼跟進行動;
 
(三)鑑於本人收到投訴,指大部分少數族裔學生沒有報考中學文憑(中國語文)考試,而報考了較易取得較佳成績的英國綜合中等教育證書或其他國際認可中國語文資歷考試,但香港各專上院校未有公布清晰的成績換算表,令該等學生無法評估有關考試成績是否符合該等院校的中文水平要求,當局會否研究改善措施;
 
(四)長遠而言,當局會否委任專家,設計涵蓋中小學程度的「中文作為第二語言課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當局會否考慮改革中學文憑(中國語文)考試(例如設立專為非華語學生而設的中學文憑考試試卷);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致力鼓勵及支援非華語學生(註一)(特別是少數族裔學生)盡早融入社會,包括幫助他們適應本地教育體系及學好中文。就此,教育局在二○一四年推出一系列措施,全面支援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包括在中小學實施「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學習架構」)。「學習架構」是經過諮詢教師及語文專家後制訂,從第二語言學習者的角度出發,幫助非華語學生解決學習中文的困難。教育局亦由二○一四/一五學年開始,大幅增加學校的額外撥款至現時每年超過二億元,並為學校提供教學資源、師資培訓及專業支援,協助學校實施「學習架構」和建構共融校園。所有錄取10名或以上非華語學生的公營學校及提供本地課程的直接資助計劃學校,按其錄取非華語學生的數目,獲提供每年80萬至150萬元不等的額外撥款。錄取少於10名非華語學生的學校,亦可按需要申請額外撥款,以舉辦多元課後中文支援,鞏固其非華語學生在沉浸中文語言環境下的中文學習。
 
  隨着加強支援措施的落實,錄取非華語學生的中小學數目,已由二○一三/一四學年約590所逐步增至二○一七/一八學年約620所,佔全港學校約三分之二,當中錄取10名或以上非華語學生並因而獲上述額外撥款的學校數目,在四年間增加了近三成(由二○一四/一五學年的173所增至二○一七/一八學年的228所),而錄取少於10名非華語學生並獲額外撥款的學校數目亦由二○一四/一五學年的58所大幅增至二○一七/一八學年的213所,顯示新的支援模式及措施有助擴闊非華語學生家長的學校選擇。

  二○一八年《施政報告》公布,教育局會持續推行「學習架構」,並監察其落實的情況。此外,教育局會在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共三個學年,繼續委託專上院校為錄取非華語學生的中小學及幼稚園提供校本支援服務,提升教師專業能力,並因應非華語學生學習的需要,參考「學習架構」以調適校本課程、學與教及評估的安排,讓非華語學生更有效學習中文。教育局亦會由二○一九/二○學年起,為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學校按其錄取的非華語學生數目提供分為五個層階的資助,讓學校為非華語學生提供更適切的支援,協助他們學習中文,並建構多元文化和共融的環境等。
 
  就鄭泳舜議員的提問,現謹覆如下:
 
(一)政府確保所有合資格兒童不分種族,在小一和中一學位分配辦法下,皆享有同等機會入讀公營學校。教育局亦已透過通告和簡介會等途徑提醒幼稚園,其校本收生機制須公平、公正及公開,並符合現行的法例(包括《種族歧視條例》等反歧視條例)及教育局發出的通告及指引,當中包括提供中、英文版本的入學申請表。二○一五/一六至二○一七/一八學年,按分區劃分有錄取非華語學生並參加學前教育學券計劃/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以及公營及直接資助計劃中小學數目,表列於附件。
 
(二)二○一五/一六至二○一七/一八學年,教育局沒有接獲由學生、家長或學校就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作出的投訴。另一方面,學校持份者不時透過不同途徑與教育局聯絡,查詢不同議題或要求協助。本局會按事件的性質及詳情,向查詢者提供適切的協助。對於此類查詢個案,本局沒有統計數字。
 
(三)專上課程的申請人,不論種族及在家中使用何種語言,只要符合資格,均有相同機會獲得錄取。目前,就符合特定情況的非華語學生申請人(註二),各「大學聯合招生辦法」(聯招)的參與院校除接受他們以普通教育文憑(GCE)、綜合中等教育證書(GCSE)及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IGCSE)考試的中國語文成績作為「其他中文資歷」外,亦會接受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乙類: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的成績,以符合對中國語文科成績的入學要求。各聯招的參與院校所接納的其他中國語文成績、最低入學成績要求,以及個別課程就其他中國語文成績的特別要求已上載至聯招的網頁(www.jupas.edu.hk/tc/page/detail/547/)。
 
  收生屬專上院校的自主範疇,院校均採取擇優而取的準則錄取學生。現時,院校可按每名非華語學生的個案,彈性處理有關中國語文科成績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院校評估本地非華語學生申請人和其他申請人所用的標準一致,主要考慮因素包括學業成績、非學業成就、校長推薦書、入學面試/測試時的表現等。
 
(四)非華語學生以香港為家,須具備良好的中文能力,才能在升學和就業方面具備競爭力,融入本地社會。因此,教育政策是以非華語學生融入主流中文課堂為目標,我們認為不宜向非華語學生提供內容較淺易的中文課程,長遠局限他們學習中文的機會。為此,教育局根據主流中國語文課程,參考專家學者的意見,從第二語言學習者的角度出發,訂定「學習架構」,由二○一四/一五學年開始實施。教師可參考「學習架構」為不同的非華語學生在讀、寫、聽、說方面的語文能力訂定循序漸進的學習目標、進程及預期學習成果,幫助他們透過小步子的方式學習,讓有不同學習需要的非華語學生都能逐漸學好中文。
 
  「學習架構」自二○一四/一五學年開始實施,需要教師的配合和時間在學校扎根。教育局會持續檢視「學習架構」及其他支援措施的推行情況,並按需要完善相關措施。我們明白學習中文不容易,有效的語文學習亦建基於多項因素,除了課程外,學校的教學,非華語學生的學習動機、方法、投放的時間,以至家長的配合和期望等,對非華語學生學好中文都有一定的重要性。
 
(五)現時教育政策是以非華語學生融入主流中文課堂為目標,以期幫助非華語學生學好中文,為升學和就業做好準備。無論是華語或非華語學生,報讀本地或外地的專上院校課程時,均需達到有關院校的收生要求。若在香港中學文憑(中國語文科)為非華語學生另設內容較淺易和基準較低的考試卷別,既無助提升非華語學生的中文能力,亦不能增加他們升學的機會。就業方面,不同行業對僱員的語文能力要求不同,但香港是華人社會,長遠而言,非華語學生須具備一定的中文水平,在職場上才有競爭力。同樣地,為非華語學生在香港中學文憑(中國語文科)設定另一個公開考試或卷別,不但未能增加他們就業的機會,反可能將問題延後至求職階段,甚至限制他們日後在不同行業的發展。因此,教育局沒有有關計劃。
 
  另一方面,考慮到高年級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的時間長短不一,部分較遲開始學習中文的非華語學生,遇到的困難會較大,教育局已由二○一四/一五學年開始在高中提供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讓非華語學生以額外途徑獲取另一中文資歷,有助他們升學及就業。此外,合資格的非華語學生(註二)可獲資助考取國際認可的其他中國語文資歷,包括綜合中等教育證書(GCSE)、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IGCSE)及普通教育文憑(GCE)的中文考試,以報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大學和專上院校。
 
註一:規劃教育支援措施時,「家庭常用語言不是中文」的學生均歸納為非華語學生。
註二:有關非華語學生須符合以下情況:
(1)在接受中小學教育期間學習中國語文少於六年時間;或
(2)在學校學習中國語文已有六年或以上時間,但期間是按一個經調適並較淺易的中國語文課程學習,而有關的課程一般並不適用於其他大部分在本地學校就讀的學生。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