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二讀《追加撥款(2017-2018年度)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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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主席:
我動議二讀《追加撥款(2017-2018年度)條例草案》。
《公共財政條例》第9條規定:「在結算任何財政年度的帳目時,記在任何總目上的開支如超逾撥款條例撥予該總目的款額,超額之數須包括在追加撥款條例草案內,而該條例草案須在出現該超額開支的財政年度終結後,於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提交立法會。」
二零一七至一八財政年度已經完結,在84個開支總目中,有28個超出《2017年撥款條例》原先撥給該等總目的款項。有關的額外支出,主要是為了應付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及支援優質教育。所有超額開支均已獲得財務委員會批准或該委員會授權批准,給予追加撥款。
我現提出《追加撥款(2017-2018年度)條例草案》,以便對該28個開支總目所需合共約47億元的追加撥款,以符合《公共財政條例》第9條的規定。
多謝代主席。
完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