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為聽障人士而設的視像火警警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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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一日)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回覆:
 
問題:

  據悉,現時全港有逾十五萬名聾人/弱聽人士,當中不少人居於公共屋邨。現時全港公共屋邨均沒有安裝視像火警警報系統,以致該等人士的生命安全欠缺保障。據報,房屋署於去年八月就公共屋邨單位安裝火警閃燈推行試行計劃,但至今未交代進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試行計劃的詳情、進展及所涉人手;房屋署有否就試行計劃的推行諮詢聾人/弱聽人士及關注團體;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聾/弱聽的公屋住戶現時可否申請,由房屋署為其單位安裝火警閃燈;如可,
 
(i)房屋署由去年至今接獲、批准及拒絕的申請宗數分別為何;
 
(ii)如有申請被拒絕,原因為何;有關住戶可否提出上訴;如可,機制為何;
 
(iii)至今有多少宗安裝火警閃燈的工程已完成;
 
(iv)房屋署有否向前線職員提供處理該等申請的培訓及指引,並向有關住戶提供申請表格;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盡快提供;及
 
(三)會否考慮修訂《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及《消防條例》(第95章),以規定(i)所有新建公私營住宅樓宇必須安裝視像火警警報系統,以及(ii)已落成住宅樓宇須在指定限期內加裝該系統;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耀忠議員的提問的各部分,綜合發展局及保安局的資料,現答覆如下。

  《建築物(規劃)規例》訂明為殘疾人士進出及使用建築物及其設施的設計規定,以確保私人建築物設有合理的無障礙通道及設施。同時,雖然有關規定並不適用於該規例生效前(即一九八五年八月前興建)的現存樓宇,但有關樓宇在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時,必須符合該規例的規定。

  為使註冊建築專業人士能遵從上述條文的規定,屋宇署已發出《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設計手冊》),當中載有必須遵守的法定設計規定,以及建議作業範例設計。在接獲由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提交的建築圖則時,屋宇署會按照《設計手冊》載列的各項細則,審批與殘疾人士進出及使用建築物及其設施有關的設計規定。消防處亦會根據《建築物條例》在顧及建築物擬作的用途後,確保其安裝的消防裝置及設備符合消防處制定的《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的要求。

  《設計手冊》亦列明火警視像警報系統的適用範圍。由不同復康界別、建築業界、學術界組成的《設計手冊》技術委員會曾就《設計手冊》中的火警視像警報系統適用範圍作出討論,當時並沒有意見提出需要強制規定各個私人住宅單位均需安裝該警報系統。然而,屋宇署因應委員會的意見於二○一七年四月修訂《設計手冊》,除了必須於《設計手冊》中所列出的各種用途建築物的部分地方安裝火警視像警報系統外,建議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採用新的作業範例設計,在其遞交的建築圖則申請中為在聽力受損人士須獨自工作的地方(設計作住宅用途除外)提供火警視像警報系統。

  《設計手冊》並沒有要求住宅樓宇的單位內必須安裝火警視像警報系統,然而政府歡迎業主因應實際需要,於其住宅樓宇的單位內加裝該警報系統。

  另一方面,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一直以來按實際情況,為聽障租戶提供適當協助。舉例來說,有關住戶可選擇接受房委會提供的特別通知服務,授權屋邨職員於暫停食水/電力供應/升降機服務或遇有緊急情況(如火災)時通知指定聯絡人,以及轉交有關資料予其他政府部門,例如警方、消防處等,作聯絡用途。遇有緊急情況(如火災)時,屋邨職員亦可在安全情況下,於警方或消防處人員到達現場前,通知聽障人士離開公共租住屋邨(公共屋邨)單位。有關租戶亦可向房委會申請免費安裝閃燈門鈴,以方便他們應門。

  同時,房委會一向嚴格遵從相關條例的規定及要求,在轄下的公共屋邨裝設消防系統。根據現行法例,住宅樓宇的單位(包括公屋單位)不需要配備火警視像警報系統,而如果在住宅單位內裝置上述警報系統,須處理各種法律及技術問題,例如系統必須與大廈消防裝置接駁連繫,方能在遇有火警時與原有的火警鐘同步啟動。事實上,據我們所知,目前在住宅樓宇的單位內裝置火警視像警報系統並不多見。

  現時,房委會並沒有為公屋單位配備火警視像警報系統的政策。然而,為進一步協助聽障住戶,房委會於二○一七年八月開始為安裝有關系統進行可行性研究,相關建議於二○一七年十一月獲消防處同意。其後,房委會分別於二○一七年十二月及二○一八年四月向消防處提交初步設計圖則及詳細消防裝置圖則,計劃在一個有聽障成員的公共屋邨單位試行安裝火警視像警報系統。有關安裝工程於二○一八年七月獲消防處批准,房委會於二○一八年八月二十日安裝系統,亦在同日會晤協助該住戶的聾人/弱聽人士關注團體,以及數位居於其他公共屋邨的聽障住戶,聽取他們意見。另外,房委會亦於二○一八年九月三日與另一聾人/弱聽人士關注團體會晤,聽取他們意見及向他們解釋有關火警視像警報系統和試行計劃的進展。

  房委會會密切監察上述火警視像警報系統的性能表現,觀察環境變化(例如溫度和濕度)對系統運作的影響,亦會繼續與相關住戶溝通,了解及評估裝置的成效。試行計劃的檢討預計於二○一九年年中完成。

  直至目前為止,房委會接獲六宗聽障住戶要求安裝火警視像警報系統的查詢。由於有關系統仍然在試行階段,其性能表現及成效有待監察及檢討,房委會會待完成檢討後決定未來路向。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