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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旅行社的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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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姚思榮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獲悉,有旅行社名下兩個銀行帳戶先後在兩年內遭凍結。旅行社負責人多次向銀行查詢及要求把帳戶解凍但不果;在他向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求助後,該兩個帳戶才獲解凍。據他了解,該旅行社於數年前曾開辦一個旅行團前往當時被聯合國制裁的伊朗,可能是其帳戶被凍結的原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金管局(i)有否就銀行在甚麼情況下可凍結帳戶發出指引,以及(ii)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年有多少個銀行帳戶因其持有人與被聯合國制裁的國家有資金往來而被凍結;若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金管局有否制訂指引或實務守則,規定銀行在凍結帳戶一事上須(i)具透明度和合理性、(ii)制訂凍結時限、(iii)向有關客戶解釋原因,以及(iv)提出解決方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本港有不少旅行社正積極拓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業務,並會與該等國家有資金往來,該等旅行社擔憂,一旦該等國家突然被聯合國制裁,其銀行帳戶可能會被凍結,金管局會如何釋除業界在這方面的疑慮及提供所需支援?

答覆:

主席:

(一)至(三)近年來,國際社會加大力度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因此全球各地的金融機構普遍加強了相關的管控措施,包括對客戶進行更詳細的盡職審查及持續監察。國際制裁措施和其他監管要求也令全球銀行業的經營環境更趨複雜。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一直提醒本地銀行業界,在執行穩健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管控措施的同時,也要注意不要令正當企業及普羅市民在獲得銀行服務方面造成不合理的障礙。金管局於過去兩年向銀行發出了指引,重申銀行對新客戶及現有客戶在開立和維持戶口時所進行的盡職審查措施,須採用「風險為本」的方法。銀行在進行有關審查過程中,亦應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確保過程具透明度、合理性和效率,以符合「公平待客」的原則。

  金管局要求銀行在評估個別客戶的風險水平時所考慮的一系列風險因素中,國家風險只屬其中一項。個別銀行亦會因應內部政策和風險承受程度等因素,訂立各自的客戶盡職審查政策。銀行在處理戶口的操作時,應按照與客戶協定的章則及條款行事。

  一般而言,銀行在執行持續客戶監察時,若懷疑戶口涉及異常或可疑交易,又或客戶未能配合銀行要求提供所須的相關資料,銀行必須因應情況採取合適的風險緩減措施,例如按照法例要求提交可疑交易報告,或限制相關戶口的操作。當客戶提供了相關資料以釋除疑慮後,銀行可重新恢復相關戶口的正常操作。金管局要求銀行在適當的情況下,向客戶解釋對戶口採取任何行動的原因。金管局在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截至九月底)分別收到36、40和36宗有關企業客戶被銀行凍結戶口的投訴,當中有些個案在客戶提供了相關資料後,銀行已重新恢復相關戶口的正常操作。金管局沒有收集有關因客戶與被聯合國制裁的國家有資金往來而被凍結戶口的數字。

  金管局要求銀行備有適當和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及程序,以處理客戶的投訴,並以公正的方式迅速跟進個案。零售銀行也須有程序應對客戶的要求,重新審閱銀行在維持戶口方面作出的決定。若客戶認為銀行未有恰當地處理其個案,可以向相關銀行投訴,或考慮向金管局作出申述,金管局方面必定會適切地跟進每一個個案。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