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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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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屏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六日)說:「該核准圖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屏山地區的發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佔地約355.82公頃,位處新界西北的西部,西至天水圍新市鎮及洪水橋新發展區,南達青山公路,東及元朗新市鎮,北止流浮山及尖鼻咀的魚塘。
   
  五幅共約25.09公頃的土地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以綜合發展/重建作住宅用途,並提供商業、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設施。
   
  約6.91公頃的土地劃作「住宅(甲類)」地帶,作高密度住宅發展。約3.91公頃的土地劃為「住宅(乙類)」地帶,作中等密度的近郊住宅發展。約4.54公頃的土地劃為「住宅(戊類)」地帶,主要透過進行重建計劃逐步淘汰現有的工業用途,改作住宅用途。
   
  約86.08公頃的土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以反映現有的認可鄉村和其他鄉村的範圍,並提供合適土地作鄉村擴展和重置受政府計劃影響的村屋。
   
  約19.32公頃的土地劃作「露天貯物」地帶,以滿足露天貯物用途的需求,並把地帶內現有的露天貯物用途納入法定管制內。
   
  為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的需要,約12.73公頃的土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以提供多項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
   
  約3.46公頃的土地劃作「休憩用地」,提供戶外公共空間作各種動態及/或靜態康樂用途;另有37.17公頃的土地劃為「康樂」地帶,以進行康樂發展,為市民提供所需設施。
   
  約61.24公頃的土地劃作「綠化地帶」,作為市區和近郊發展區的界限,並提供土地作靜態康樂場地。約70.23公頃的土地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以保護和保存區內現有的天然景觀、生態系統或地形特色。
   
  約1.68公頃的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以提供配合文物及文化旅遊的設施或用途。
   
  屏山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PS/18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屯門及元朗西規劃處、元朗民政事務處,以及屏山鄉鄉事委員會,讓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