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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出席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小組委員會會議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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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出席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小組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多謝主席。為落實在香港的西九龍站進行的「一地兩檢」安排,特區政府按照「三步走」程序,依據兩地於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簽署的《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決定,在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就《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展開本地立法的工作。

  經過法案委員會45小時的詳細審議,再加上19小時的公聽會,《條例草案》於二○一八年六月六日恢復二讀辯論,並於六月十四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即香港法例第632章(《條例》),亦於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刊憲,為「一地兩檢」安排提供了本地法律基礎,讓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可以發揮最大的運輸、社會和經濟效益。

  《條例》第1(2)條規定,《條例》自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以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實施。正如特區政府於本地立法過程中曾向立法會法案委員會表示,特區政府理解內地人員有需要在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通車前於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進行最後準備工作,而且需要熟習相關運作流程。我們需考慮讓《條例》在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通車前的一段短時間生效,以確保口岸能夠於通車後暢順運作。

  有見及此,《〈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於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刊憲,指定條例於二○一八年九月四日開始實施,以配合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於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開通,並於翌日即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三日正式開始營運。我們亦按照法定程序,將《生效日期公告》呈交於二○一八年十月十日的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

  自西九龍站投入服務一個月以來,即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至十月二十三日,「一地兩檢」安排一直運作暢順,已向超過一百六十萬人次提供便捷的通關體驗。我們希望小組委員會稍後聚焦討論《生效日期公告》的相關事宜時,能夠備悉上述最新發展,了解「一地兩檢」為高鐵乘客帶來莫大的便利。多謝主席。
 
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9時0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