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談《社團條例》(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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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今天應該是香港民族黨提出上訴的限期屆滿日,局方或其他部門有沒有收到他們提出上訴?

保安局局長:我的同事沒有通知我收到任何上訴。

記者:那是不是過了今天,他們不可以再提出上訴?不可以再有其他行動?

保安局局長:法律上說得很清楚,根據《社團條例》,在我們刊憲之後,將它定性為一個非法社團之後,它可以在三十天內提出上訴,這個都是按法律去做。
 
記者:如果他們就上訴期提出延期申請,像之前一般,你們會不會批准?
 
保安局局長:這個是按法律程序去處理,亦要看看實際怎樣發展。



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