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加油站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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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易志明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市民指出,司機不聽油站職員的勸導,(i)在油站範圍內使用流動電話,以及(ii)沒有把加油中的汽車的引擎關掉的情況頗為普遍。由於加油機為汽車加油期間會有微量汽油汽體釋放到環境中,該等市民擔心這兩項行為或會引發火警或爆炸,因而危害公眾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政府接獲多少宗關於上述兩項行為的投訴,以及採取了甚麼跟進工作;
 
(二)會否加強宣傳,勸導司機避免作出該兩項行為;及
 
(三)會否立法規管該兩項行為;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確保公眾安全,消防處會為加油站作出消防安全風險評估。任何爆炸意外,包括在加油站範圍內的爆炸意外,都是由於現場積聚足夠易燃氣體及有足夠的能量燃點該氣體而觸發。為了防止此類情況發生,在審批加油站申請時,消防處會制定相關的消防安全規定,確保供油系統不會泄漏燃油,及避免在加油站範圍內產生達致危險程度的能量。
 
  就易志明議員提問的各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記錄,在過去三年,消防處並沒有接獲有關在加油站範圍內使用流動電話及司機沒有把加油中的汽車引擎關掉的投訴。
 
(二)及(三)現時,消防處透過《危險品條例》(第295章)下的發牌制度規管加油站的消防安全。消防處會為加油站作出消防安全風險評估,並制定相關的消防安全規定,當中包括在加油站的當眼處設置『關掉引擎』的警告牌及加油站職員需要在加油前要求司機關掉汽車引擎。此外,消防處亦會突擊巡查加油站,如發現加油站管理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時,消防處會考慮檢控。一經定罪,可最高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一個月,加油站內相關的危險品牌照亦可能被吊銷。
 
  根據消防處的評估,鑑於流動電話發出的最大能量遠低於汽油所釋出氣體的可燃點,故此火警風險較低。但由於流動電話的種類繁多,型號不斷推陳出新,消防處基於預防性的考慮,建議在加油站的當眼處設置告示,呼籲市民在加油站內避免使用流動電話。消防處會繼續密切留意有關使用流動電話的安全性的研究,如有需要會再作檢討。
 
  消防處一向透過定期會議,提醒石油業業界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包括加油站管理人應確保司機在加油前關掉汽車引擎。管理人亦應避免讓市民在加油站內使用流動電話。此外,消防處會到加油站作出突擊巡查,並派發防火安全單張,內容包括提醒管理人加油站內不准泊車、確保司機在加油時關掉引擎及在加油站範位內不准吸煙等,以加強業界的防火安全意識。



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