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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進出口(電子貨物資料)(修訂)規例》十月二十四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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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2017年進出口(電子貨物資料)(修訂)規例》(《修訂規例》)由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起實施。

  「道路貨物資料系統」是目前用於各陸路口岸辦理道路貨物清關的系統。《修訂規例》旨在把相關主體規例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使「道路貨物資料系統」可隨着該口岸啟用而在該處運作。

  有關「道路貨物資料系統」運作的查詢,可致電熱線3669 0000或瀏覽其網頁(www.rocars.gov.hk).
 
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2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