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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含砷量超出標準的中藥材(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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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今日(十月十八日)同意持牌中藥材批發商黃澤記有限公司(黃澤記)自願從市面收回一批名為鳳尾草(批次編號:180408)的中藥材,因其含砷量超出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中藥組制定的標準。作為預防措施,黃澤記亦自願從市面收回由其銷售的其他批次的鳳尾草。

  衞生署在進行市場監測時,取得上述中藥材的樣本並進行化驗。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上述中藥材經煎煮後的藥湯被驗出的含砷量,以有關中藥材每日最高服用量計算,約為管委會制定上限的2.6倍。

  衞生署發言人說:「砷是一種重金屬,長期服用高濃度的砷,有機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主要受影響的器官包括皮膚、膀胱和肺部。署方至今沒有接獲與上述中藥材有關的不良反應報告,現正繼續調查。」

  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鳳尾草屬鳳尾蕨科植物鳳尾草的全草或其任何部分,屬條例附表2中藥材,其功能為清熱利濕、消腫解毒、涼血止血。

  黃澤記已設立熱線(2857 3332)接受市民查詢。署方會密切監察相關的收回情況。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2條,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元和監禁三個月。待調查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亦會將個案轉介管委會考慮採取紀律行動。

  衞生署呼籲市民若曾購買上述中藥材,應立即停止服用,並於辦公時間內送交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十六樓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銷毀。曾使用上述中藥材並感到不適的市民,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2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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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今日(十月十八日)同意持牌中藥材批發商黃澤記有限公司自願從市面收回一批名為鳳尾草(批次編號:180408)的中藥材,因其含砷量超出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藥組制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