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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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十月十六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早晨。我上星期三在立法會發表了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之後召開了一個特長版記者會,又出席了電視論壇。過去幾日,大家每日都會見到我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多個電台及電視的訪問節目,回應了傳媒的提問。與此同時,我自己亦親自做了一些探訪來介紹今次有關《施政報告》的內容,分別去過小學、中學、少數族裔中心,探訪一些舊樓居民,以及昨天亦接待了訪問香港的一個科技界嘉賓,其實是一個諾貝爾獎得獎人及三間很重視科研的大學校長和副校長。這些探訪都是希望能夠親自與社會及相關持份者解釋我這份《施政報告》的內容,同時繼續聆聽大家的意見,希望在日後執行時能夠納入更多意見。
 
  今早,想借這機會作幾點補充和回應。首先,這份題為「堅定前行 燃點希望」的《施政報告》主要目的是讓香港市民對未來充滿希望,有信心透過我們大家共同努力「前行」,透過《施政報告》提出的願景和一些新措施,香港經濟會更多元化,教育更優質,社會更和諧,生活環境更美好,土地更充足,房屋更可以負擔。這些願景肯定不是一蹴即至、一步到位,但達至這個願景的目標是清晰的,所以需要我們有一條「前行」清晰的路。
   
  在過去一個星期,我也聽到不少界別和市民就《施政報告》裏相當廣泛的內容和一些措施表達了意見。或者我講幾個界別,例如我留意到在教育方面,《施政報告》提出多項進一步改善香港的教育達至優質教育的措施,獲得教育界各方面的認同和歡迎。在我自己走訪中學和小學時,我都有機會與學校校長和老師座談,他們都非常歡迎今次的有關措施,特別受歡迎的是中小學教師全面學位化,我聽到很多形容都指這是很大的承擔,亦是很喜出望外的措施。另一個就是「一校一行政人員」的措施,校長說我作為特首都明白他們做校長、做老師,其實學校現時越來越多行政工作。第三個廣受歡迎的措施就是我們加大了給一些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支援,這些是教育方面的回應。
   
  在醫療衞生方面,醫學界和很多醫學團體都一致歡迎今次《施政報告》中,不是一、兩個措施,而是清晰的政策理念和策略,例如我們在對於推動中醫藥發展有一個很清晰的定位,受到中醫藥界歡迎。我們大力加強基層的醫療健康,從而希望減低目前公營醫院的壓力,亦受到歡迎。第三方面,當然在目前來說是需要強化我們的醫療系統等。我提出全面禁止電子煙這個建議,我留意到昨天有二十多個各界團體都發表了聯合聲明支持,而且希望特區政府能夠盡快立法。
   
  在其他民生議題方面,延長法定產假、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支援舊樓升降機的維修、淘汰歐盟四期的柴油商業車,甚至在過去幾年很有爭議性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都得到社會大眾普遍支持,這個支持其實都得來不易。至於落實在天水圍和東涌興建一個公共街市,提出的選址都得到兩個區的地區人士和區議會成員歡迎。我亦留意到十八區區議會主席都發表了一個聯合聲明,歡迎今次二○一八年《施政報告》中民生的內容。
   
  去到另一方面,有關推動多元經濟,高等教育界和科研界非常歡迎今次我們再接再厲加強研發的資源,而商界和工業界就着《施政報告》中推動幾個產業,包括加速「再工業化」,以至提升高增值的海運業,以及推動電影界發展亦表示認同。面對貿易主義抬頭和外圍經濟波動,業界亦認同政府需要嚴陣以待,迅速制訂一些應對措施來支援香港業界。上述是廣受歡迎的措施,我和特區政府會很努力盡快與各界攜手落實有關措施,例如二十多個團體很關心的立法禁止電子煙,我和陳肇始教授研究過,我們一定會爭取在今個立法年度將有關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當然,我留意到《施政報告》中亦有些引起社會最熱烈的討論甚至爭議的措施。我想這個算是最多討論的了──就是為了開拓新增土地和滿足未來房屋、以至其他經濟民生需要而提出的「明日大嶼願景」。在此我想作五點重要澄清和補充。
   
  第一,「明日大嶼願景」是一個跨越二、三十年的願景,是屬於一個長遠發展,目標是為香港提供土地、滿足未來房屋,特別是市民可以負擔的公營房屋、經濟發展和就業需要,亦提供土地讓我們分散部分市區現在稠密的人口,改善整體市民的居住環境和質素。由於造地過程冗長,所以一個長遠發展的願景或者有人形容是一個「遠水」,都要馬上展開有關工作,不能夠等到真的完全沒有地的時候,才啟動有關的填海研究。
   
  第二點我想補充的是,無論是名為東大嶼都會填海或是今日的「明日大嶼願景」,都是希望避免重蹈覆轍,這個「覆轍」便是將香港再次陷於土地十分缺乏這困局,這是很重要的。
   
  第三點,事實上正如其名稱所講,「明日大嶼」是一個願景,從願景到落實有一段很長時間,亦需進行研究才能確定有關細節,更加需要有立法會的同意和公眾的參與,項目亦很明顯需要分期、分階段進行,所以發展局的建議,它建議給我是先做第一期交椅洲一千公頃的研究,才決定最終規模。所以今日毋需糾纏於一千公頃或是千七公頃,因為我們都是分階段進行,而首階段在交椅洲亦只是一千公頃的土地。
   
  第四點就是,一如其他發展項目,「明日大嶼」無論在規劃研究、其後的工程、撥款,都會完全按照既定程序進行,必定有充分的公眾參與,然後才能夠爭取到立法會批准,而政府公共財政的承擔亦會在這個過程中嚴格審核,以確保這些開支是特區政府和香港可以負擔的。
   
  最後一點就是「明日大嶼」從構想階段已經充分兼顧環境保護、自然生態保育這些需要,以及交通運輸配套,因為它的目的是為香港建設一個宜居城市,讓未來的市民除了居住得好,亦居住得更環保。我在此的補充和澄清是這樣。
 
記者:特首,想問一下,星期日都有頗多市民出來遊行反對「明日大嶼願景」,其實你怎樣分析人數怎麼來及原因是甚麼?第二,想問今早港鐵三線一起故障,其實政府在背後有否做甚麼工作,可能協調,可能協助乘客,以及會否責成港鐵怎樣跟進?另外,會否都呼籲僱主體諒員工?
 
行政長官:就着在《施政報告》後有部分市民對於「明日大嶼願景」有點如我剛才形容的很熱烈討論、很有爭議性,從而用某一種形式表達,這正正就是我經常說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我們亦歡迎不同意見的表達,政府也很樂意繼續聆聽有關建議,但當然在過程中表達的有些意見亦有些偏頗,所以我們這幾日,我及相關司局長亦不斷解釋。我無意評論人數的多與少,總之在做一個這麼大型的願景工作裏,是要不斷聽大家的意見,而最重要是我剛才強調了,做這些工作與以前我們做基建的工作一樣,有一個必定要經過的過程,一個due process的,尤其是涉及填海的必經過程更加繁複,既有要滿足環評條例,也要滿足有關填海的條例,英文叫Foreshore and Sea-bed (Reclamations) Ordinance,亦要經過城規條例的同意。做完這些規劃工作,還要在立法會討論以爭取撥款,所以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也有很多空間可以繼續聽市民意見,但是我們不應該因為它是一個那麼漫長的過程便不啟動,如果今日不踏出一步,過幾年便會出現我剛才說的困局――就是香港土地會不足夠。
 
  香港市民很依賴公交的。我們每日一千二百萬人次,絕大部分都是用公交,而鐵路承擔了接近五百萬人次,所以令鐵路安全、可靠是我們在運輸政策裏重要一環。我留意到今早在某些鐵路線路出現了問題,運輸署有二十四小時的運輸監察作出應對措施,我們亦會督促港鐵必須在它們的預防性工作要做得更好。今日,我不知道現在出了的問題是因為機械故障、人手問題或是甚麼,但無論如何都會要求港鐵公司確保鐵路是安全、可靠,滿足香港市民在公共交通方面的需求。如果因為今早鐵路令僱員遲了上班,譬如我的秘書都在八時許給了我信息,她可能都要遲些,因為都是困在鐵路。我呼籲僱主要體諒,因為這是廣泛報道,不是個別僱員故意遲上班,而是有不可抗力、自己也無法控制的場面。我在此呼籲各僱主也要體諒僱員面對的困難。
 
記者:林太,有人用這個「明日大罪」來形容你的「明日大嶼」計劃,同時擔心會「燒光」香港儲備,以及陳茂波亦說可能要部分發債,你如何看這個稱呼──「明日大罪」?會否擔心成為「燒光」儲備的罪人?
 
行政長官:首先是市民發表對於「明日大嶼願景」的意見,我們是歡迎的。我剛才已經講過,我們會繼續聆聽意見。事實上要推動這個如此大型的工作,是有很多的時間、很多的空間可以互相討論,我們亦會爭取與業界、環保人士和立法會討論,所以這是沒有問題的。有些比較激烈點的說法,我們近年亦見慣,尤其是在網上的,我有空都會看我的Facebook,有很多你剛才說的比較奇怪的稱呼,我沒有甚麼特別,這是言論自由,大家喜歡怎麼說便怎麼說,總之不要做一些令很多人不安的事便可以了。至於財務安排,我剛才已經解釋了。一個如此大型的工作,今天講任何數字給大家聽是沒有甚麼大意思,因為它連詳細的研究都未做、設計亦未做,究竟用甚麼方法進行填海都還有很多探索空間,所以今日實在難以提供一個預算案或一個預算上限,我們一定要按部就班去做。如果有了預算後怎樣做,剛才我在五點澄清內有一點便提到,除了有既定程序,要走法定程序、諮詢程序,每一次政府做基建,其實每一年我們都會在內部審核,究竟未來幾年我們做這些基建是否可以承擔開支,這是一個財務紀律。我曾經做過七年庫務的工作,有一兩年正正是做基建開支的審核,我們不會在我們不能負擔的時候都把工程「上馬」。事實上每一次都是可以負擔的,不但今日可以負擔,在我們的中期預測也可以負擔,我們才讓這些工程「上馬」。如果從一個比例上來說,大家不要忘記,今日我們整體政府開支已經有一千億一年是做基建的,但這些是非經常性開支,當一批基建完成,便會騰出空間吸納另一批基建,所以是一個非常審慎的工作,大家不需要擔心。至於你說用甚麼方法籌集資金,這言之尚早,我們到審核基建的情況時便會一併考慮這些方法。
 
記者:林太,想問鄧忍光,他可以沒拿身份證便可以過關,即是在那日高鐵特別開通儀式那時,鄧忍光說自己沒有特別要求關員給他過關,這是否關員其實放行了是他自己做得不對?以及這個是否一個特權的情況?會否以後市民有與鄧忍光一樣的情況都可以獲得恩准?另外,還想問問《駐軍法》方面,因為之前駐港解放軍以一個義工隊形式,在中聯辦邀請下,可以未經特區政府提出要求便出動幫香港,叫賑災、清理樹木這樣。其實現在是否漠視了《駐軍法》或者不「俾面」你,即在你未要求的情況下便出動,會否以後開了這個先例後都會有這種情況?
 
行政長官:兩個問題,分別相關的局長,即前者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甚至包括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都已經回應了;後者政務司司長亦解說了,我沒有甚麼再補充。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3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