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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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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十月十三日)出席電台節目後與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想問三隧分流,其實現時看來都有不少議員不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如果最終在立法會真的未能通過的時候,會不會有一些後備方案?以及有議員批評,覺得政府與西隧討論之前沒有詢問過其他持分者的意見,其實你怎樣看這個批評呢?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首先,我希望大家理解,在兩個不同組織進行研究、探討以至談判的過程中,因為我們討論的事情涉及隧道收費以至商業營運,事實上是有些敏感性,此其一。第二,亦是互相尊重,在未有結論之前,一般都不會向外公告。
 
     我們理解西隧(西區海底隧道),加上紅隧(紅磡海底隧道)和東隧(東區海底隧道),三隧分流這個建議其實在社會有多年討論。到今天,透過我們政府團隊作出的研究、經過顧問團隊作出的分析和演算得出來的最佳方案時,我們覺得需要向社會和議會交代。我希望稍後在議會討論時,我們盡一切努力向議會朋友解釋,因為如果我們的加幅或者改變、不如我們所建議的情況下,便會流於選擇第二、第三或更次佳的選擇。當我們有方案可以解決交通擠塞,亦作出分流和可以紓緩隧道周圍的交通,為甚麼我們不用這個方法而選擇一個次佳的方案?我希望大家可以思考一下。​
 
  另外,我們所說的是由一個水平調升至另一個收費水平,我明白在這個過程中個別駕駛人士是受到影響,需要付出多一些隧道費用,但我們又怎樣看(這)對整體社會的效益?譬如說我們的建議可以令到香港整體社會每年可以節省八億元的社會成本,可以減省每年3 800 噸二氧化碳排放,以及為市民提供快捷方便、不需要塞車的出行安排,這是不是一個好的處理方法?如果我們單純看個別人士的付出,而看不到社會的付出時,這是不是平衡的看法呢?我希望大家都可以給予一下意見。
 
  我明白、亦尊重議會朋友的意見,我會盡最大的努力向他們作出解釋,亦希望爭取他們的支持。至於說如果議會不支持的話,我希望這不會出現,但我亦有責任指出我們和西隧的營運公司進行探討和談判過程,其實經過多輪的來回,這個方案是得來不易,而且是商業談判的結果,任何改變都會令大家原則上同意的方案不能夠進行,我希望大家明白。
 
記者:剛才指不會有任何改動會不會覺得是威脅議會的態度?另外想問「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土建會方面都有地產的代表,會不會有引起官商勾結的疑慮?會不會加入政府委任的委員而不是地產界的人士,來平衡委員的比例?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的安排是由(發展局)黃偉綸局長負責,我相信他稍後會向大家作詳細解釋。
 
  至於說方案是否可以有改動的空間,有關原則上的同意是基於許多考量,其中包括收費、補貼、甚至大家對日後車流的估算。這個原則上的同意是長時間互動和全面的考量,所以日後任何的改動,會對原先原則上的同意引伸到不能夠讓我們推行(方案)。這不是一個威脅,我只是將事實解釋出來,任何機構涉及商業或非商業的談判作出原則上的同意,如果任何一方作出修改,有關原則上的同意變為無效,我相信大家都明白這個原理。
 
記者:其實與西隧談判的過程,可不可以透露談判了多久?最後考慮的時候,是西隧的意見的比重考慮多些,還是政府專業推算的考慮多些?以及現時有不少紅色小巴和邨巴都反對,覺得應該豁免他們的隧道費,他們覺得是變相補貼巴士。其實會不會考慮補貼紅色小巴和邨巴,可以參考去年的交通津貼計劃,之後會作出修改?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三隧分流安排下,其中亦涉及一些交通運輸政策。香港的公共運輸是全世界首屈一指,在效率、收費甚至服務方面都是非常優異。我們每天市民的出行,百分之九十都是透過公共交通工具。我們希望在香港道路空間有限的情況下,一些載客量大、效率高的公共交通工具付出的隧道費和路費應該相對較為便宜。一些載客量少、效率低的私人交通工具,我們覺得應該付出較為高的隧道費和道路收費,從而讓市民出行時更為快捷方便,亦對社會的智慧城市的發展、節能減排方面作出貢獻。在這個前提下,我們作出安排和西隧(的營運)公司進行研究、探討甚至談判,過程都花了幾個月(時間),前前後後都有許多的細節,但談判內容需要保密。
 
  至於你說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日後可不可以享有類同的豁免,這個我們聆聽社會的聲音,亦在《施政報告》作出一個叫「擠塞徵費」的概念。「擠塞徵費」的概念就個別交通工具的載客量、效率以至道路和隧道收費作出評估,所以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營辦商的意見,我們會一併在「擠塞徵費」計劃內考慮。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8年10月13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2時0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