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施政報告》中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和產假與傳媒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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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十月十二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就《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中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對沖」安排和產假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想問清楚立法時間表問題。是否覺得今屆立法會任期內,單是草擬已經很複雜,更加不要想可以通過到法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當然,如果我們能夠及早完成法例草擬工作,我們都會盡快交予立法會審議,但因為這法例本身比較複雜,有不少有爭議的地方,所以我們應該預留足夠時間予立法會審議有關法例。所以,如果我們不能夠在二○一九年前完成有關草擬工作,結果都是要在二○二○年立法會重組後,回來才重新審議有關法例。所以要看我們工作的進展。我們只能有信心說,在二○二二年前完成有關立法工作,而完成立法工作後,大約花兩年時間將整個制度建立,然後可以實施有關法例的修訂。
記者:但這樣都會橫跨兩屆政府,是否擔心屆時換了人,變成整個政策不知可否實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香港特區政府的政策的連貫性相當大,就算好像「對沖」這個問題,我們雖然與上一屆政府的決定有少少差異,但都是建基於上屆政府最後訂下有關取消「對沖」的框架思考。所以政策本身有延續性,而大家都知道特別在執行部分都是靠公務員系統,這系統的穩定性令我們在政策執行上的穩定性相當高。
記者:知道補貼的百分比不會寫入法例,在五年檢討後,這是否真是一個終極方案或有再檢討的空間?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初步看,有關(政府)分擔比例或你叫資助的比例,本身未必需要寫入法例,因為那是一個行政安排。當然我們仍未進行有關草擬工作,屆時細節我們都會看看。
我們亦承諾,當制度修訂執行後五年時作出檢討。因為現在制定有關安排時,都是基於過往一些數字去看,然後作出推算,所有推算都會面對一些所謂不確定的因素,所以如果能夠在制度執行五年後,基於五年的資料去作一些重新的估量,我相信對於我們如果有需要優化該安排時,會有更加充實的資料,所以是應該做的。但可以改甚麼、不改甚麼就言之尚早。
記者:張宇人說希望這些勞工政策可以「斬件」推出,以免好像向僱主「開刀」,有沒有可能強積金、侍產假、產假等等分開進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們在研究的工作,所有事都要同步去做,不過推行的時間表各異。侍產假我們希望在明年農曆新年前完成有關工作;但產假方面的修訂稍為複雜,不只是將10星期變成14星期這樣簡單,因為會涉及到另外四星期的安排和該10星期的安排有少少差異。所以該法例亦需要少少時間草擬,再通過立法會審議。立法會通過之後,因為該四星期產假,僱主是可以向政府申領有關產假的薪金,所以我們又要成立一個制度進行有關工作。當你用公帑時,該制度本身雖然我們會力求簡單,但都要謹慎,所以亦需要時間建立有關制度,故此產假的時間表實際上不可以太快。所以,我們如果只說剛才該三件事,侍產假會先行,接下來是產假,然後才是取消「對沖」。多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