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有關勞工及福利政策措施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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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十月十一日)在《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相關措施記者會闡述勞工及福利政策範疇相關措施的開場發言:

  各位傳媒朋友,午安。今日最主要向大家介紹勞工及福利範疇的重點,當然更詳細資料就要看《施政報告》及《施政綱領》。

勞工政策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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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今次在勞工相關政策的重中之重,就是有關取消強積金(強制性公積金)「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安排。大家可以在這投影片看到,這是本屆政府首要處理的事。在這個安排中,在昨天(十月十日)、今天,特首都說這是一個最終的決定。這個決定的內容包括幾個重點。一是專項儲蓄戶口,希望可以透過僱主恆常地放一些錢在專項儲蓄戶口,及早預備將來需要出現(支付)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這個專項儲蓄戶口的用途只用作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第二個重點在《施政報告》提到,在幾個月前政府就初步想法與不同的僱主團體、勞工組織討論時提到兩層資助,這個會維持。資助的年期,第一層仍然是12年,不過第二層──在聽到所有意見後──我們覺得可以延長至25年,主要希望協助一些中小微企,特別是微企,適應政策的轉變。所以大家都知道這數字,第一層和第二層資助的總承擔額為293億元,這是一個估算。我看到一些朋友談到一些數字,就是這293億元中有兩筆數,一筆是147億元,那是第一層,146億元為第二層。

  當然要澄清一點,很多時候都有一個誤解,以為剛才說的293億元就是政府今次提出這個方案時,思考的所謂政府的承擔總額。實際上更具體地描述,實際上政府的承擔就是這個圖表中所分擔的百分比,即第一層大家看到:第一至三年為50%,一直至第12年是5%;而第二層資助的比例,是由開始時第一至三年的50%,至第24至25年的10%,然後第26年就會停止。該承擔就是這個資助的百分比。

  另外,今次的公布都提到,過往幾個月有些勞工團體都提到,有個別僱員可能其獲得的權益總和會因為這個制度的轉變而拿少了,所以我們今次承諾,政府會預備承擔支付有關差額,即這班僱員如果因為法例的轉變而得到的權益總和不及(現行「對沖」制度下)的話,可以向政府申領差額。當然重要一點是,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比例都是維持服務滿一年的年資可得到每月工資的三分之二。

  我們的目標清楚地是在本屆政府完結前完成有關的法例修訂。當然我也聽到很多勞工界人士覺得,似乎時間好像長一些。不過我們會盡努力進行有關立法的草擬工作。但大家亦知道,本屆立法會任期至二○二○年就結束,所以如果我們沒有充分時間交予立法會討論時,可能要在新一屆立法會才完成有關立法的工作,而我們的目標就是當法例修訂後,花兩年時間實施取消「對沖」,因背後涉及一些制度的建立。

  產假亦是在勞工問題中特別受關注的地方,即由10星期增至14星期。如果大家留意到特首昨日或這兩日回答問題時都特別強調一點,就是新增的四星期有關產假的開支,政府會全數承擔。不過在法例修訂中,我們建議的做法是新增的四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當然維持(在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但亦有上限,這是今次比較特別的地方。這個上限意思不是僱主只支付五分之四,而政府只支付上限,意思是法例本身已訂明該上限,而全數可向政府申領有關薪酬。該數額是36,822元。這是如何計算出來?是以月薪50,000元計算一般四星期產假的五分之四薪酬,包括全港僱員大約95%。

  另亦有些技術性修訂,現在《僱傭條例》中流產的定義為28星期以上稱之為流產。在諮詢旁邊的局(食物及衞生局)後,我們決定可以將星期的數目下降至24星期。這需要法例的修訂。這裏亦提到一點,現時有情況出現爭拗,孕婦如接受產前檢查時,很多時候醫生發的不是病假紙(病假證明書),所以孕婦無法申請放假或僱主不承認。但法例本來的原意是,總言之她接受產前檢查,應被視為病假,所以我們會在法例上作出修訂,清楚列明只要是產前檢查,不論醫生簽發的是否病假紙,都應符合可以領取相關權益。我們會諮詢立法會及勞工顧問委員會,然後進行有關落實的工作。

  另一項較大、社會上較多朋友關注的,是加強保障外判服務的非技術員工,其中有幾點重要的建議在二○一九年四月一日實施。第一就是增加評審制度的技術比重,換言之是減低價格的比重。大家可能會知悉,會要求技術比重不能低於50%,換言之價格的比重不能高於50%。第二是在技術評分中工資水平也有計分,現時在一般合約──不是每份外判合約皆有──規定該比重是不能低於25%。

  另外提到在懸掛八號風球或以上時,如非技術員工需要上班,他應該有額外薪酬,即「工半」,即150%。這兒亦提到三年合約,我們鼓勵部門如在可能的範圍下,盡量採用較長的合約,可以穩定一些。

  另外今日特首在立法會答問大會已兩次強調,就保障僱員因安全、工傷等問題,我們都要加強工作,特別是如何協助受工傷的工人能夠盡快可以康復,能夠恢復工作,這對僱員、僱主而言都有幫助。因時間關係,我不詳細談具體項目,大家在《施政報告》中都可看到這部分的工作。

福利政策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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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福利方面,其中兒童的支援亦是今次一個重點。大家知道兒童事務委員會在今年六月成立,經討論後我們覺得需要加強和撥款予兒童事務委員會,進行有關保障兒童權益的工作。

  幼兒照顧服務都是今次重點之一。現時的規劃標準沒有幼兒中心服務名額的比例,我們建議進行有關工作,制定有關的規劃比例。另外在零至二歲、二至三歲的幼兒中心的合資格工作人員的人手比例,我們都會調升。當然一個重要的部分大家都知道,雖然我們有一個資助計劃予低收入家庭,但整體上幼兒中心的收費,不少家長都表達認為偏高,所以我們都會提高有關的資助水平。

  另外坊間多討論的,特別是社區保姆的部分,我們會加強訓練、服務獎勵金,以及優化整體的服務質素。另外還有一部分就是一些互助幼兒中心、鄰舍中心等等,我們會分階段重整,令它們更能提供較好的服務予家庭。

  另一項工作特首也提到關於「在學前單位提供社工服務先導計劃」,為期三年,亦會增加名額。另外有關社工服務,這在較早前已提過,不過經一輪諮詢後,我們會加強有關人手的比例。

  另外就是課餘託管,我們會增強在6至12歲的課餘託管服務,另外亦要探討──實在很多家長開始提出──三至六歲幼兒都需要一些課餘託管的服務,所以我們都會探討一些合適的福利設施提供這些服務。我們希望在明年十月完成有關探討的工作。

  對於離異父母及其子女提供支援服務,我們亦會在二○一九至二○年度開始設立五間共享親職支援中心,以前在試驗計劃下其功能主要只是探視中心,我們覺得要加強成為一個支援中心。

  在支援家庭方面,大家知道很多時候,新屋邨遷入時很多居民在適應上需要有一些支援服務,所以我們會恆常化過往一段時間透過社區投資共享基金的試驗計劃,成為常規化。簡單而言我們會透過社會福利署與房屋署在入伙時間表上多溝通,讓我們在需要時能夠盡早提供這些支援服務,進入有關屋邨提供服務。

  安老服務方面,在社區支援服務提到如何增加社區照顧服務券,並在「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下,家居照顧服務亦有所增加。

  另外大家看到,很多朋友之後也問到,對於安老服務,特別是院舍服務情況如何。過往我也提過,現屆政府我們能夠增加的供應,特別是資助院舍的供應,要在七年或11年後才會出現,就不會在未來一、兩年出現。但有些工作我們可以在短期做到,就是買位。我們希望未來五年每年都會增加1 000個位,總共增加5 000個位。1 000個位一年大約代表甚麼?就是大約等於我們可以興建多10間資助安老院一樣,所以這是個相當大的數目。我們希望可以透過這個方法,提供更多資助院舍的宿位,同時亦可協助這些院舍提升服務水平至甲一級水平。至於資助安老院,未來兩年都會增加420個宿位。不過大家都知道,正如剛才所說,這些大部分都是在七年甚至十多年前已經開始興建,而在未來兩年才落成的安老院舍宿位。

  另一個比較受歡迎的措施,就是將現時在生果金(高齡津貼)及綜援(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都有一個廣東及福建的計劃。我們會把長者生活津貼──當然包括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也可以延伸至廣東及福建省。

  復康方面,時間關係,我想我已差不多用完簡介時間,故我不多講(投影片列出的各個項目)。不過第一點(即到校學前康復服務)、最主要我們覺得要加強的服務,就是在學前,因為學前服務相當重要,若小朋友越早接受介入,越早接受訓練,對其長遠的發展和成長相當重要。所以重點是加強在幼兒,特別是入讀幼稚園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兒童的支援。特首亦有強調,我作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要去探討這些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在升讀小一時,如何做到一個無縫的銜接,令有關兒童及家長得到適當的支援。

  時間關係,這些數字不如我不多講了。不過大家都會留意到,重點都在社區的支援服務。院舍服務方面,日後陸續都會有新院舍建成,但那些工作實際上都是過往一直做的,現在我們努力覓地方、亦會在將來七、八年後才可實現到,所以今次我們希望從短期可以做到並較少受地方限制的服務,我們希望可以較為「到位」,所以地區支援中心、家居照顧服務、為一些服務使用者加強言語治療服務等等這些支援中心,我希望可以在短期內加強。

  其他福利政策方面,今日在立法會答問大會都提到如何增加地方供應,其中一個方法就是利用非政府機構自己擁有的土地,可以作為福利用途。當然,在第一期最初推行這個計劃(「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除了非政府機構的土地外,亦有非政府機構得到私人機構捐贈的土地作為福利用途。我們當然繼續歡迎私人機構向非政府機構提供土地,進行有關計劃。我們希望新一輪的工作在二○一九年四月後推出。

  有一點特別要提的是,這些特別計劃裏的其中一項,我們希望推廣給多些機構可以考慮的,就是非牟利長者住屋計劃。現時已經有機構正在探討這些方向,亦得到我們的政策支持,只收取他們象徵式地價,然後提供便宜的租金給長者。我要在這裏停下了。



2018年10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