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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因遲付工資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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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S Services Center Limited及其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支付五名僱員的工資,被勞工處檢控。有關公司及其董事今日(十月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分別被判罰款十一萬元及九萬五千元,合共二十萬五千元。

  上述公司沒有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支付工資予五名僱員,涉及款項合共約二十五萬四千元。該公司所觸犯的上述罪行,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歸因於他的疏忽下犯有,故該名董事亦被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及公司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僱員的工資。」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8年10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