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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逸東酒店工程承辦商違規於晚間安裝招牌引發噪音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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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尖沙咀彌敦道的香港逸東酒店的工程承辦商IBI Limited及其分判商,在晚間違規使用機動設備為酒店安裝招牌,造成噪音滋擾,今日(十月四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三萬五千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本年三月收到該酒店附近居民投訴酒店裝修工程的噪音問題,經調查後確認,工程承辦商在晚上七時後仍使用電鑽進行安裝招牌工序,發出噪音影響鄰近居民,而負責的承辦商事前亦沒有申領相關的建築噪音許可證。環保署在完成調查及蒐證後,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負責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其分判商。
   
  《噪音管制條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建築業界應盡量安排工程在日間及非假日時段進行,減少對周遭人士的滋擾。如有工序需在限制時間內(即平日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公眾假日的任何時段)進行,必須事先向環保署申領許可,經評估符合法定要求及獲發許可證後方可進行。獲發許可證的工程亦須按照規定,在施工時只可使用訂明的機動設備,並採取各可行的噪音緩解措施,包括在工地加設圍板、隔音屏障等,盡量減低噪音對附近市民的影響。違反上述噪音管制規定,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則可處罰款二十萬元。
 
2018年10月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